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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欢3月刚刚过完自己7岁生日,他一直觉得自己像根野草,踩不死,压不倒,茁壮成长,从记事以来就与娘亲生活在这黑水镇。

    他长得也不算英俊,没有什么一出场就招人喜欢的那种特质,鼻子跟嘴巴的距离反而有些奇怪,比常人要近一些,普通人看到的第一眼,或许最多的就是说一句“好有神的眼睛。”

    叶欢的眼睛也许是他身上最让人难忘的部分了,十分的有神,有些浓眉大眼的意思,盯着一直看仿佛能让人陷在里面。

    他从小长在城北,也算是见过那些肮脏的生意与混乱的环境,好在叶大娘将他保护的还算好,没让他受到过什么伤害,就是性子倔了点,但小小年纪,也十分懂得孝道,知道孝顺母亲。

    过完今年生日,觉得自己像个小大人了,便想留在炊饼店里,帮帮娘的忙。可是每次跟叶大娘说想帮忙的时候,都被她撵走出去玩。

    好在孩子总能找到转移他们注意力的地方。叶欢每次被叶大娘拒绝后总是闷闷不乐的出门,然后来到靠近三条街交界的地方。

    在这里,存在着一个大的仓库,储存着三条街上的大部分物资,粮食,布匹等等。每天有专门的人运来新的,将旧的售卖出去,算是半官营的地头。

    在城北混乱的环境中,由于这里有着军士把守,这也算是半个净土。

    再加上仓库后面有片空地,所以周围的孩子们都爱来这里玩,军士们整天忙着喝酒聊天赌博,到是没人管这些小毛孩子,反正也出不来大事。

    在那些青皮来叶家炊饼店收钱的这天,叶欢中午吃过之后照常来到了空地,这里堆着一些还没卖出去的木头与木桶。

    叶欢来时,看到已经有几个小伙伴在这了。

    “童墨,你爹不拉你练刀去了?”叶欢对着其中一个小胖子说道。

    “别提了,天天拉着我去看他煽猪,说要从小学习,可臭死我了,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一下不想起来就装了个病,这不我爹就一个人去了。今天可得早些回去,给他发现了可不好。”小胖子满脸不在乎的说道。

    小胖子是叶欢家隔壁的隔壁家肉店老板的儿子,老爹是这附近出了名的屠户。不止杀猪,煽猪也是一绝,这附近哪里需要煽猪的时候都会来找他爹。

    这一年下来,煽猪的钱都快赶上卖肉的钱了。于是从去年开始,便成天带着小童墨一起去,说要把手艺一代代传下去。

    “哈哈,童墨你这名字去煽猪,真的是糟践了。”旁边另一个小孩笑道,他叫王越,是街口理发匠王师傅的儿子。

    “谁说不是呢,据说我出生的时候,门口路过一个算命的,说我有文气,是个读书的好料子,父亲就给求了一挂,起了个童墨的名字。”童墨抓了抓头。

    “后来反应过来了,我们城北哪有老师啊,整座黑水镇的老师基本全部集中在城东了,到头来还是继承家里的手艺最靠谱,当时了还给了一钱银子呢,亏大了。”

    调笑完,一帮熊孩子凑在一起商量今天玩什么。

    “昨日说好的今天玩官兵捉贼的呢?轮到叶欢你来捉了,不准赖皮。”这时其中一个孩子嚷嚷道。这是李晔,长水街上、布庄老板的儿子。

    “对对对,想起来了,叶欢不准赖皮。”周围孩子也哄到。

    没有办法,叶欢只得答应下来,“我靠着这个桶,数50 个数就开始抓了啊,你们快去躲好了。”

    说完便转过了头,用手将眼睛遮住,将脑袋贴在了桶上,数起了数。“1…2…3…”小伙伴们一起对视一眼,一哄而散找地方躲藏去了。

    叶欢之所以答应的这么爽快,自然有着他自己的依仗。

    从能记事开始,他便发现自己的听觉和嗅觉有些异于常人的灵敏,常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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