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以后,四个人的小集体便慢慢有了默契,相处融洽。如果说大学能够遇到一群聊得来的室友的话,那么你的青春会留在各自的记忆里,出现更多的欢喜。
后面唐君也有断断续续的跟宣萱说一些家里的情况,爸妈是外出打工的时候,在华亭市某个餐馆认识的。
其实那时候他们两个人是住在一个同小区的,只是并不认识。
可是两个人都有一个习惯,每天晚上八点回家的时候,都喜欢去小区附近一个餐馆吃饭,唐君她妈叫王君,他爸爸叫唐凯。
王君喜欢坐在靠窗的地方,有一次,唐凯因为加班晚到了一会,餐馆就已经座无虚席了,只有王君对面还有空位。
唐凯端着面,犹豫了一会便走过去,“你好,这边有人坐吗?”“哦,没有的,你可以坐下。”王君笑着对这个一米八左右带着东北口音的大男孩说道。
也就是这样开始的对话,后面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就默默的吃着各自的晚餐,王君不一会儿就吃完面,端着空碗递给老板,结账走了。
唐凯这才转头,在女生走出店门时认真看了下刚刚坐对面的女生,发现这女生其实很好看,声音也好听。
后面唐凯偶尔会坐在王君对面吃晚餐,就算是还有别的空位的时候。他们偶尔能聊上几句,无非问下对方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的客套话,但一来二去,也比旁人较熟悉一些了。
于是,每天晚上,唐凯都会固定的主动坐到王君对面的位置吃晚餐。
有一天傍晚突然下大雨,正好唐凯带了伞。
而王君在问老板借雨伞时被告知已经没有多余的雨伞时,唐凯把自己手里的雨伞递给了这个刚知道名字的女生。“王君,拿我的伞走吧,明天晚上带来给我就行。”
“没事,我的家不远,我就是习惯了下雨跟老板借伞遮一遮,不打紧。谢谢你。”王君看着递到自己手边的伞,想了想还是拒绝了,她原本就是不爱给别人添麻烦的人,更别说是一个可以称做陌生人的人。
“阿君啊,阿凯不是坏人,我认识他很久了,你们俩好像是同一个小区,雨挺大的,两个人一起走呗。”店老板这个面馆已经开了15年了,每次都会和熟客们聊聊天,两个人都是老板的常客,老板知道人都不错,建议着。
“是吗,我就住在前面光明小区18栋,你也是吗?”唐凯听到老板这么说着,心里莫名欢喜。
“哦,是的,那就听刘叔的,麻烦你了。”王君在这小区住了近两年,最熟悉的还是属面馆老板刘叔,于是也就听刘叔的打算接受来自这个陌生朋友的好意。
在发现两个人住同一个小区之后,唐凯开始偶尔陪同王君一起回宿舍,就这样慢慢地两个努力善良的人开始互相欣赏互相喜欢。
认识三个月之后,唐凯向王君正式告白,那天唐凯给王君买了一大束玫瑰花,正好20朵,那年王君20岁。
红玫瑰很美,王君买了个花瓶,将花略微修剪放在花瓶里悉心养着。
在一起三年后,唐凯便向王君求婚,跑大老远坐了近20个小时的绿皮火车从北往南去见了王君的家人。
见到唐君猛不丁带回家的愣头小伙,家里人自然是强烈反对,可是唐凯硬是陪着三叔六伯喝上了几壶酒,不管是叔伯们说什么,都一口闷,嘴里一直念念有词。
“叔叔,要是能够把君儿娶回家的话,绝对是我唐凯这辈子最骄傲的事情,您放心,我保证往后一定好好对她。”闷头陪着一群人喝了几轮酒之后,仍旧是声声念着一定要对君儿好。
于是原本固执的王叔叔抽了一晚上的烟后,和闺女聊了几句。
第二天,唐凯醒来之后,就感到一阵头疼。可是知道婚事被应允之后,高兴的立马起身朝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