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11章的于老爷子心中的栀子花(第1/2页)  丫头要逆袭:男神,你走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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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和于开继老爷子相谈的日子。

    对于这,今夏也还算得上是蛮紧张的,因为这还是她第一次跟着丽萨做这样的事情,就像是一个记者一般,淡淡的倾听别人的故事。

    他们是约在公司里见面的,早晨九点,于开继老爷子一个杵着拐杖,行动虽是慢腾腾的,但是人家却是准时赴约的。

    于老爷子一头白发,脸上密密麻麻的,长着老年斑,五官周正,眉眼好看,身上穿着的是一件月白色的开衫唐装,身材高高大大的,大手指上戴着一枚看起来有些年头的翡翠戒指。从外形上可以看得出来,这于老爷子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一个丰神俊朗的男人。

    同之前所了解到的一样,这于老爷子的三个子女都对老爷子来这里寻找过去的初恋情人不满,所以这会儿老爷子都是一个人杵着拐杖来的,身旁没有一个搀扶的人,老爷子虽然身体是足够硬朗的,但是上下楼梯,总还是有一些不方便。

    丽萨在远处看到了,便忙走过来搀扶着说道“老爷子,您可慢点诶”

    于老爷子礼貌的接收了丽萨的好意,在她的帮助下来到了公司里面谈顾客的会议室。

    “哎哟,感谢感谢”

    “老爷子,这是我应该为您做的”丽萨笑眯眯的说着,在不远处坐下,看见今夏在那旁,便对她吩咐道“给老爷子上茶啊”

    今夏应了一声,紧随着便快速的去冲泡了一杯茶进来。

    等到今夏回来时,于老爷子已经开始了他的谈话。

    原来,这于老爷子和现在的夫人两个月前去世是婚姻包办,那个时候他们在结婚前根本就没有见过一面,只是双方父母觉着合适,就帮着他们举行了婚礼。

    可是在此之前,于老爷子下乡工作,认识了一个村儿里姑娘,她的名字叫小芳,人美歌甜,总爱穿一件大红碎花儿袍子的衣裳,很喜欢笑,笑的时候,两个脸颊之上会出现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那个时候,于老爷子对这个姑娘可以说是一见倾心。

    可是那时的年轻人,并不似现在的年轻人开放。我爱你,便大声的告诉你。

    那时候的人不,最开始的喜欢,也只是悄悄的藏在心里面。

    他们的爱含蓄而内敛,人普遍的也很羞涩。

    于老爷子在下乡期间只是默默无闻的跟在小芳姑娘的身后面做事,干活,愣是没跟小芳姑娘说一句话。

    男孩子害羞内敛,女孩子就更是如此。

    小芳姑娘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是尽力的做着属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毕竟那个时候,公分可就是粮食啊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眼看着春天来了,老爷子完成了在乡下的工作,转眼间就要回到城市里面去了。

    那天晚上,他终是没有忍住,叫了一同的城里女知青帮忙叫了小芳出了,终于含蓄的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小芳高兴不已,当即便似一株盛开的栀子花一般,羞羞答答的答应了。

    于是,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于开继度过了他这一辈子可以算得上最为开心的一段时光。

    白天,在地里面,他尽心尽力的干活,那个时候,他年轻,体力好,身体又强壮,一下午就可以挖出好大一片土来。

    等到了晚上,他便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和小芳谈情说爱。

    那个时候,所谓的搞对象也只是简单的大家坐在一起,拉拉小手,聊聊天而已,很简单纯粹的爱情,但是,这却是于开继这一辈子最为快乐的时光。

    后来,到了规定的时间,于开继便回了城市,但是他和小芳约定好了,等到他回去之后,一定跟父母说,让他们到小芳家里面来提亲。

    于开继原本以为,他的父母在感情的事情上应该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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