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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祭祖那天,结束后她开车回市区,路上突遇惊雷,她被吓到了,方向盘脱手,车子失控,冲向了护栏。他毫无预知的出现在漫天雨雾里。

    还有就是她陪温凉去永安寺,她在寺里百无聊赖,四处乱逛,不知不觉就去了后院,然后惊鸿一瞥。

    阳光被凌乱的枝桠割碎,洒下一条条狭长的光柱,斑驳地错落于男人精致的眉眼间。手里剃头刀,刀锋锐利,寒光四起。

    白皙的双手不断挥舞,动作娴熟麻利,像是做过了无数遍。行云流水间黑发掉落,被微风吹散开。

    男人面容清俊,紧抿双唇,似乎是在雕琢一件艺术品。那么耐心,那么细致!

    这一幕毫无预兆,她误闯了进来,突然就忘记了呼吸。

    然后就是昨晚,他对她说:“来中峻,做我的秘书。”

    头顶一盏照明灯,光线低柔朦胧,光打在盛延熙脸上,他的语气和那晚他说“沈安素,做我女朋友吧”一模一样。

    有那么一瞬间,她的心脏凹陷,心跳漏了半拍,微微失神。

    “喂素素,你在听吗?”沈安素想得多了,一时之间就神游太虚了,温凉半天没等来她的答案,以为断线了,赶紧出声呼唤她。

    “在!”沈安素被温凉的声音拉回现实,“我在听的凉凉。”

    “我刚问的你怎么半天不回答?”

    “你说的那种感觉我有,不过我并不认为一两次的心跳加速就能代表我对一个男人动心了。”

    “你说的不错,确实不能代表什么。真正能够检验的还是时间。等时间久了或许你自然而然就能察觉到了。”温凉神秘一笑,“其实不瞒你说素素,我很早之前就有预感盛延熙会是你的r right。”

    沈安素:“”

    两姑娘又杂七杂八的聊了一通,温凉告诉沈安素:“素素,其实很多人感情迟钝,并不能迅速认识到自己喜欢上一个人了,有些人甚至几年都无法意识到。只有等某个特定时机出现,她才能醍醐灌顶,突然顿悟。”

    “你说的这个特定时机指的是什么?”

    “这个肯定会因人而异,我堂姐真正意识到她喜欢上我姐夫的时候是那次她车子失事,她当时脑子里唯一能够想到那个人就是我姐夫。生死关头,人的感觉往往是最真实的,潜意识里出现的那个人也是你最在意的。”

    接下去的几周,沈安素几乎天天都到盛延熙家蹭饭。盛延熙的厨艺实在是太让人惊叹了,她每次都把自己的肚子吃的圆滚滚的。照这样下去她的体重一定会飙升的。

    不过盛延熙的生活习惯好,每晚吃完饭都拉她一起出去散步消食。两人绕着小区外围的街心公园走上一圈回来,她的肚子就慢慢消下去了。

    她和盛延熙的关系似乎也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如今已然成为了好朋友。聊的话题也越来越多,很多几乎涉及到了隐私。

    在家又做了一段时间的无业游民,她开始正式找工作。她不能在家躺尸了,太颓废了,这样的生活不适合她这种二十一世纪有为女青年。

    她大学学的是酒店管理,工作几年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若是继续到酒店工作她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马上找到新工作。

    可她如今已经不太想从事酒店方面的工作了。工作强度大,压力与日俱增,整日里奔波劳碌,惶惶不可终日。之前做了几年完全是因为自己找不到方向,对生活也生不出多大的热情,得过且过,每天都试图通过高强度的工作来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可如今她的观念变了很多,只想换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找份轻松的工作,好好享受生活。

    这些潜移默化的改变都是盛延熙带给她的。他总说她尘心未泯,不该是过去那样忙碌而又麻木的工作和生活。所以她就该真的换一种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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