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长技以制夷”还是自我的奋发图强,都无异于舍本逐末,最终也会归于失败。梁启超则认为要想变法图强,必须先改变以往的传统观念,从政治上着手。作为一名启蒙思想家,梁启超深受西方“自然权利”、“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论”的影响,根据主权在民的政治原则,他认为兴民权有两个途径:“一自上先变,一自下觉悟。在上者“必自天子降尊使”,必自统治阶级改变态度始。梁启超分析了中国国情,断言“吾畴昔确信美法之民主共和制,决于适于中国,欲跻国于治安,宜效英之存虚君,而事势之最顺者,似莫如就现皇统而虚存之。”在他看来,当时的中国最宜实行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因此力倡导在政治上实行“君主立宪”。主张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来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
2、戊戌变法后——1903年之前的破坏主义
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失败后对以往支持的清政府感到极度失望,曾回忆说:“戊 戌八月出亡,十月复在横滨开一清议报,明目张胆,以攻政府,彼时最烈矣。”从中可以看出梁启超的思想已由改良转向革命主张民主共和。戊戌变法的失败让他认清了清末的中国局势,更坚定了中国如不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就不能自强的认识。在这一时期,梁启超又提出了他闻名遐迩的“破坏主义”的政治主张。梁启超“破坏主义”的主要内容强调的是只要能使国富民强,采取那种手段都可以,尤其是以革命破坏为主的对中国彻底改造也是可以的。他认为要想挽救国家的政治现状,启迪国人的思想,在当时的中国就必须行“破坏主义”。至于如何破坏?梁启超提出:“一曰无血之破坏,二曰有血之破坏”,呜呼!吾中国而果能行第一义也(无血之破坏),则今日其行之矣;而竟不能,则吾所谓第二义者(有血之破坏),遂终不可免。呜呼!吾又安忍言哉!呜呼!吾又安忍不言哉!”
3、1903年——辛亥革命之前的开明专制
1903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使他备受鼓舞,又看到中国革命将会给社会带来的混乱,因而重拾自己君主立宪的政治主张。不过随着形势的变化,他又提出“以开明专制作为过渡的君主立宪”。他敏锐的洞察到西方在成为民主国家之前,必须经历社会历史和政治制度上的革命,从而才能逐步进化到民主共和制这一极点。因此,梁启超反思自己后认为:“中国现在各种条件都不具备,还不能直接通过革命建立民主共和”。虽然梁启超对西方的政治思想在理论和实践层面认识仍有欠缺,但其在对中西社会的对比中重申君主立宪,无疑看出梁启超对中国现实的认识又加深了一步。梁启超放弃了自己鼓吹多年的破坏主义的民主共和后,思想并没有立即回到自己先前提倡的君主立宪主张,而是主张在中国先实行一段时期的开明专制作为过渡最终再建立君主立宪制政体。这是缘于梁启超对中国国民性的分析,他认为:“由于中国的专制制度时间比较长,中国从底层民众到上层官吏都没有民主自治的能力,整体国民素质比较低,应该通过开明专制培养国民的政治能力。”他还进一步的说:“凡专制者,以能专制之主体的利益为标准,谓之野蛮专制;以所专制客体的利益为标准,谓之开明专制。
4、辛亥革命——袁世凯称帝的拥袁反孙
在辛亥革命爆发后,清政府很快土崩瓦解。梁启超深刻认识到,在现在民主共和已经成为现实的情况下,要再提倡君主立宪,必然没有市场,而且也与现实状况不合。既然共和已成事实,人们就不再去触动它。但在具体的施政方针上,以及对民主共和的具体解释上,人们完全应当视中国的具体国情予以新的解释。据此,他认为,中国当前应当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只有依法重建政府权威,才能够稳定社会秩序,从而推进中国改革和社会发展。
当时在社会上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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