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烈日象一团火炉般烘烤着大地,柏油马路已经被晒得有点发软,黑黑的沥青象这个城市流脓的创口一样,从混着细纱和碎石的路面涌出来,肆无忌惮的对着车流招摇,丝毫不在意可能会被车轮撵过、带走的厄运。
“操,真他妈点儿背,老子今天刚买的新鞋就蹭上了这鬼东西,他妈市政局一帮饭桶,就不知道把这条路好好整一下,操!”
说这话的人上约莫三十岁上下,身材高大而肥硕,头发抹着油光滑亮的着哩,上身穿着一件崭新的衬衫,还有刚开包装的折线,下身是一条笔挺的浅色西裤,此刻正抬起脚板,骂骂咧咧的看着鞋底上粘着的一大块沥青。
男子的身边还站着一个小伙子,二十三四岁的光景,不高,很清秀的样子,只听他“呵呵”笑了笑,对那胖子道:“同哥,我去给您找根树枝?”
“你他妈瞎了眼啊,早就该去了!老子养你这么一个废物算他妈瞎眼了!”
“同哥……”
“还愣着干吗?你他妈快去啊!”
被成为同哥的人态度极端恶劣,就算是旧社会的地主对待长工也不过如此吧。
小伙子却不敢有什么怨言,真的就跑去路边捡了根树枝回来交给同哥。
同哥用指头使劲摁着小伙子的头道:“我说高兴,你他妈到底有没有脑子,还要让我动手?”
“是是,同哥,我这就给您弄掉。”
小伙子原来叫高兴,可看他现在的样子,没哭出来就已经很不错了。
高兴不声不语的帮同哥戳着鞋底的沥青,身旁走过的路人看到这一幕无不摇头叹息,似乎在想“这小伙子也忒没骨气了。”
同哥似对高兴慢吞吞的动作极为不满,一巴掌拍在高兴的头上,狠狠道:“你他妈要这样干活儿,今儿个就给老子滚蛋!”
“同……同哥,您别上火,这玩意儿粘的紧,我这就给您弄下来。”
“他妈快点,老子还有事要办!”
费了好一会儿工夫,高兴这才帮同哥将鞋底的沥青弄掉,加上暴晒,身上的衬衣都已经被汗水贴在了背上,那衬衣看上去也是新的。
“他妈废物,在这里把车看好咯,老子先过去谈点事!”
同哥看高兴横竖不顺眼,自己也纳闷当初怎么会找这么一个人来做做事,心道,早知道就应该让这小子在工地上待着,省得带出来丢人现眼。
高兴看着同哥的背影,拳头攥了起来,咬着牙恨声道:“向志同你他妈不就一包工头爆发户吗?整天他妈人模狗样的有什么了不起,等老子发财了,非得拿钱砸死你不可。”说完,又在向志同那辆2.7v6的索纳塔前轮上狠狠踹了两脚。
诅咒归诅咒,发泄归发泄,发财对于高兴来说,仍旧是一个如海市蜃楼般虚无缥缈的梦。
高兴从初中辍学就一直在外面瞎混,也经常跟着一帮子人出去打架,但每次一到双方动起手来,他就鞋底抹油,还没怎么着就跑了,时间一长,所谓的哥们儿都开始瞧不起他,觉得这小子是一孬种,也就没人再愿意搭理他。之后,他跑到南边去打了几年工,不单一分钱没挣着,还因跟人赌博输了没钱给,差点被人打成残废,垂头丧气的跑了回来,在家靠着老妈那点少得可怜的工资过了一段时间,他妈虽不怎么说他,但日子久了,高兴自己也觉得心理上说不过去,就又跑出去打工了,这次没走远,就在当地找了个工地当起了砖瓦工泥水匠,也就是俗称的民工,只是象他这样城市尤其是当地跑出来做民工的,实在少之又少,一群从农村出来的工友始终觉得他是城里人,跟他有代沟,大伙儿平常都不是爱和他说话,他也不在意,总觉得自己有一天一定会出人头地、飞黄腾达,实在没必要跟这群人一般见识。
展转了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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