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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会粉身碎骨吗。会被她嚼烂撕碎吗。

    前几天,我们自驾车去了草原,去那空旷的原野寻找新的创作灵感。

    在桦木沟景区,我发现了一棵死亡干枯的白桦树,仿佛一片沧桑悲壮的尸骨静静地躺在那里,此景撞击着我的灵魂。这正是我要寻找和表现的荒芜悲怆与生命延续的最佳场景。

    我把创意思路告诉了菲儿。

    “我想你真想表现的并不是悲怆和生命吧。应该是你这些年所经历爱之湮灭的无奈吧。”

    菲儿又不冷不热的话让我无言以对。

    “我看你更应该在工作室给我拍了一组黑白创意作品,利用个性的肢体语言,借助道具表达出你内心世界的一种罪恶的救赎。”

    已经沒有继续拍摄的激情了,看着她的眼睛,想起了《无间道》里的那句话:出來混,迟早都要还的。

    她让我已沒有了疯狂的理由和借口,我已不再是一个疯子。疯子与我渐行渐远,那我又会变成什么。

    一切就像是这个广场上的景色,灯火辉煌,斑斓绚丽,让人流连往返;而远处的黑夜,却沒有人能看穿,看透,谁也不会知道黑夜的幕后隐藏着什么,会埋伏着怎样的阴谋和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我隐约感到菲儿冷漠的背后似乎有一种神奇的魔咒在左右着我,而我却在异常清醒地迷糊着。

    有人说,厌倦源于不满足,征服源于贪欲。难道我天生的征服欲望,仅仅是为了证明什么吗。

    我在这个空间转來转去。但寻找不到我想要的答案。每一个夜里总是想她,我是在爱吗。是真的爱吗。爱上一个人真的可以如此简单吗。简单到沒有了过程。

    就这样不着边际的胡想着,不断地问自己。突然手机响了。

    “哥,你在哪儿。今晚还回來吃饭吗。”电话那端传來玉秀关切的声音。

    自从母亲离开以后,就再也沒有人每天都向我重复着这一句相同的话,也不会有人每天晚上都等着我回家。无论多晚,饭菜总是热乎乎的。

    “哥,我想你,如果沒有很重要的事情,今晚回來吃饭好吗。一定回來,好吗。哥。”玉秀近乎乞求。

    我一阵心酸。每天晚上回去时都近午夜,确实很久沒见到这孩子了。甚至都忘问了这孩子的工作情况,那一声“哥”叫的凄楚,让我内疚。

    “嗯,我马上回去,等我一起吃饭。”

    到家时,玉秀穿戴的整整齐齐站在客厅等我。似乎有什么心事。

    “怎么了。玉秀,不认识哥了。”

    “哥,”

    我上前轻轻揽着她的双肩,用手拍了拍她的脸颊,玉秀像个丢失的孩子看到了亲人,靠在我的怀里,小声说:“哥,自从你上次回來后,就很少在家吃饭,是不是嫌弃我做得不好。你每天都很晚才回來,是不是把玉秀忘了。”

    看玉秀的表情,我知道这孩子不是在开玩笑,是认真的。

    是啊,在这个陌生的不属于她的城市,她把我当成了唯一可以依靠的亲人。

    我用手抚摸着她的头发,捧起她面带一丝羞涩的脸。“傻孩子,哥最想吃的就是玉秀做得饭菜了,恨不得一天三顿都吃,只是这些日子忙了些,应酬多了点。再说,哥最疼的就是你,怎么会忘记你呢。小傻瓜,想哥了吧。这些日子对你照顾不够,给你赔不是了,惩罚哥吧,”

    “真的。哥,我可以惩罚哥吗。不能说假话啊。”

    “真的,我认罚。”

    “哥,你闭上眼睛,一切都听我的好吗。”

    “恩,”

    玉秀拉起我的手,带着我往房间里走。

    “哥,你可以睁开眼睛了。”

    我看到了一个插满彩烛的大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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