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邢四制枪贩枪案辩护的那个女律师,如果咱们的节目那个时候要是开播了的话,把那次的庭审现场记录下来,那就太精彩了,那个年轻的女律师,本身就有强大的票房价值,在加上案件的扑朔迷离,不过也不算遗憾,好在一年后,她再次来到阆诸,为金刚辩护。所以,你一定想办法采访到她。”
汪导说得的邢四制枪贩枪的案子,丁一知道,那个时候,丁一刚刚到电视台上班后不久,那时,她没有参与采访任务,不过她后来知道,罪犯邢四,在1996至1997年间,曾经参与了一个制造c贩卖枪支的团伙,一审法院以贩卖枪支50支定罪量刑,依法判处邢四死刑,立即执行。邢四的哥哥跑了很多律师事务所,几乎所有的律师都严肃地说:“这个案子希望不大,不要努力了,放弃吧。”
邢四的哥哥慕名找到了这个女律师,这个女律师在他哥哥的陈述中,从中发现了疑点,接手了这个案子。看守所内,邢四面对女律师痛哭失声,他说:“冤枉啊!我只卖过10支枪,根本没有50支!”原来,案发后,他为了争取立功赎罪,不但积极检举同案犯的罪行,还为了显示该问题重大以争取减刑,故意夸大了犯罪事实。法律不仅需要口供,更相信证据。10支还是50支,在量刑上就是生与死!女律师做了大量调查后发现,贩枪50支除了邢四自己供述外,其他证据一无所有,且他的“上家”和“下家”口供也都证实邢四仅买卖了10支。为了使证据更为确凿,女律师不远千里多次前往东北三省c内蒙古等地取证,固定所有证据。去年初,市高级法院采纳了女律师的辩护意见,终审改判邢四有期徒刑15年。
这个女律师当时是第一次到阆诸的法庭公开露面,尽管阆诸业内有人知道她,但是阆诸的大众不知道她,但她这次“枪下留人”的事,在阆诸地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甚至有人把她神化了。
想到这里,丁一问道:“那个女律师叫什么名字?”
“左边。”
“左边?”丁一重复道。
“是的,姓左,左右的左,名边,边疆的边,所以叫左边。”
“左边?”丁一继续重复了一遍,感觉这个名字似乎听说过,但是怎么也想不起来是谁。
“怎么,你认识?”
丁一笑了一下说道:“我会阆诸才几天,我哪里认识啊,只是感到这个名字很上口,没有陌生感。”
“你错了,她不是阆诸人,是天津人,既然对这个名字有感觉,说不定在哪个场合见过,也许你在亢州见过。”
“呵呵,那不可能,在亢州,我没有接触到法律界这么有名的人。”
“我说的意思是作为记者,要学会跟你准备采访的人套近乎,消除陌生感,也消除她的戒备感,这样采访起来才能自然流畅。”
丁一笑了,心说,编导可能拿自己当做实习生看待了,怎么说自己也是有过好几年的从业经验了,当初在广院学习的时候,回来采访邹子介,这个邹子介是不爱说话的,而且一见她就脸红,都不敢看他,这样一个木讷的人,都把自己所从事的玉米育种工作和传奇经历,如同竹筒倒豆子,一五一十都告诉了她,乃至后来任什么人再来采访,他说的内容都没有超过跟她讲述的内容。
“呵呵,当然,你在基层台干过几年,采访经验应该是有的。我也只是把我知道的一些情况告诉你。”
也可能编导意识到自己旁边这个人的实力,不但在行业内奖项等身,就是来到阆诸后,她采编播的一条非常有深度的新闻报道还获得了省好新闻奖,也就是凭借这篇获奖新闻,丁一奠定了在阆诸电视台的地位,也转变了人们一些误解,以为她之所以夺得电视主持人大赛第一名,是凭借了林稚君的关系,才获得高分,进入了当时竞争非常激烈的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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