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组成者。我听沙漠来的旅行者说,那边的在铸造之时总要往铁水之中加入神秘的粉末,其中含有一些别的金属,生产出来的钢坚硬无比且韧性极强,他们称之为合金,这粉末之中必然含有其他可以促进微小结构形成稳固的其他物质,卡拉德钢剑之所以锋锐,我想也是由于加入了某些我们所不知道的物质,而光靠打铁的手艺,我觉得你早已接近甚至超越。”布兰登略作停顿。
“而淬火更是决定了结构形成的关键步骤,未经淬火的兵刃柔软无比,因为其中的小结构并未形成,所以削铁如泥其实每一柄经过淬火的剑都能做到,生铁如此柔软不是吗?据说淬火用的水温度越低,则剑越稳固。所以除杂质的多少和加入的物质,以及最后何时c如何淬火决定了卡拉德钢剑的产生。”布兰登结束了他的长篇大论。
“哦哦哦!年轻人,你有着一颗被上帝锤过的脑袋!看来你确实深谙此道。”
布兰登摸了摸自己自己这颗被上帝锤的稀烂的脑袋,极为不好意思,“我也只是说说而已,其中该如何处理我分毫不懂。”
“这已经值得赞美!看来你从你的沙漠朋友那里得到不少,遥远沙漠中的乌兹出产的钢可是天下闻名!”
“老欧姆,到我的住处一起喝一杯吧!”
“不行,我要先仔细研究一下这柄剑。”
“漫漫长夜,有的是时间让你研究!”
“好吧,与你相谈甚欢,拿好它。”布兰登接过欧姆还回的剑,背回背上。
两人一路笑谈,欧姆推荐布兰登再去买一件罩衫,穿在自己的胸甲外面。罩衫可不是无用之物,它可以遮掩住盔甲的弱点所在,而面对板甲而言,长剑几乎没有可以刺破,双方都只能从铠甲的缝隙里见缝插针地杀伤对方,这时候罩衫的作用简直抵得上是一条命。布兰登自然是欣然接受,同时他暗暗感叹这个老人真是丝毫没有任何面对贵族时的怯懦之感,带着他也忘记了自己的贵族身份,两人如同多年未见的好友一般,各抒己见,布兰登暗暗感叹这个看上去肮脏不堪的老头的见识。
两个人未经多久就来到了训练场旁边的屋子里,布兰登自然是稍微看了一点训练的进行,农夫们早已累的举不动刀,即使看出了他们含有的一点表演成分,但布兰登还是选择放过,自己最终优秀的兵源注定不会来自这些农民。
拿出昨日老村长送来的麦酒,供给自己的麦酒自然是经过过滤的,布兰登只入口些微的渣子,比当日随商队行进之时的苦涩麦酒要好上许多。
“老欧姆,要是你当时不告诉我这柄剑的来历,而是拿你打的几柄剑和我换,我一定忍受不住诱惑!”布兰登伸出食指点点。
“哈哈哈,我可不贪图你的一柄剑!每柄莎邵大师的剑都是主的恩赐,强行掠夺必带来不幸!更何况,我还看不上你这把呢。”
“哦?你说你见过两把,另外一把呢?”
“另外一把,现在已经不在了。”
“不在了?莎邵大师的剑不是历时千年依旧锋利无匹吗。”
“哈哈哈,它被我的熔炉吞进了肚子里,现在不知道在哪个农家的院子里充当着锄头或者是粪叉。”
“那是你的剑?”
“我父亲的,名叫“雄狮之牙”。”
“你父亲?是个贵族?”
“他曾是苏诺的领主。”
“克拉格斯伯爵?”
“哈哈哈,你昏了头吧,克拉格斯今年不过四十岁,我的父亲?克拉格斯是我的弟弟。”
“按照帝国律法,爵位和封地该由您继承才对。”
“我放弃了一切,我只想锻造而已,我父亲不喜欢我,而且我融了他最爱的剑。”欧姆平淡地似乎不像在说自己。
布兰登一阵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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