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谁与我生死与共?!(一)(第1/2页)  美人,甭穿了!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我现在住得地方十分特别。

    它远离闹市的喧哗,位于风景秀丽的郊区。这里有大片的绿化面积和成群的巴洛克风格建筑。住在我周围的邻居,都是非富即贵的有钱人。

    我所住的房子,在此片小区中,是占地面积最大,最高,最抢眼的一间!

    按理说,能住在这么高档的小区,我也应该是个有钱人。但实际上,我确实就是个穷痞子。

    说到这里,你应该猜到我住在什么地方了吧?

    怎么,还没猜到?

    如果还没想到,那么我就只能明确地告诉你,我现在居住的地方,正是——锦绣公墓!

    呵呵,特注,我既不是鬼,也不是这里的守墓人,而是……钉子户!

    知道什么叫做钉子户么?

    就是不畏强权,不畏生死,不畏恶势力,勇于和开发商做阶级斗争的人!

    其实,我爷爷才是正宗的老一辈钉子户。而我,只不过是继承了爷爷的固执,继续守着自己的独家小院而已。

    我的独家小院坐落在锦绣公墓的正中间,总共占地面积约为二百多平方米。其中包括一间八十多平的房子,和一百二十多平的院子。

    爷爷在世的时候,那院子里种满了蔬菜。现在,院子里长满了杂草,看起来十分适合拍摄恐怖片。

    我的房子属于那种老式的结构,勉强算得上是两室一厅一卫吧。大卧室没有门,直接与客厅相通。客厅里摆放着一套老旧的沙发和一套实木餐桌。那套餐桌由一张桌子和六把椅子组成,很结实,是爷爷亲手做的。客厅里还有一台在市面上很难找到的老旧电视,是我用来打发时间的工具。

    爷爷在世的时候,大屋是爷爷住的,我住在小屋。爷爷去世后,我住在了大屋,小屋则是改成了杂物间。

    这套房子虽然老旧,但如果放在市里,那就值钱了。即使它坐落在锦绣公墓的院里,也是价值不菲的。眼下,我除了它,一无所有。然而,即使在我饿肚子的时候,我也从未想过要卖掉它。

    这里,不但是我的家。还见证了爷爷的固执与智慧。

    想当初,锦绣公墓到这里搞开发,周围的几个邻居都在拿到钱后搬走了。而爷爷却说:“活人凭什么要给死人让地方?两个字,不搬!”

    断水啊,不要紧,我们家有口井。掐电啊,更不要紧,那走电字儿的东西,忒浪费钱了,关了更省心!至于截煤气管道?呵呵……不好意思,我家还没安装上那么先进的东西,一直都是灌液化气罐地。

    爷爷的固执让开发商傻了眼,却奈何不了这个干瘪瘦弱的老头子。他们也曾找来地痞流氓恐吓爷爷,爷爷却说:“你们最好动手推我一下,让我这个老头子死了算了。这样,保险公司还能多赔给我家里人一些钱。”

    由此可见,我的痞子行径,完全遗传至爷爷。

    后来,锦绣公墓建成后,爷爷就躺在院子里的摇椅上,一边听着喜气的二人转,一边喝着茶水,看着死者家属哭丧。

    有一次,当一位官员的棺材正要往墓地里下葬时,爷爷的小录音机里正好播放着《猪八戒拱地》。

    “哧溜溜他拱开了头垄地呀,八戒我这脸上露了笑容。哧溜溜他拱开了两垄地呀,八戒我这心里头真轻松。哧溜溜他拱开了三垄地呀,留着给大嫂种点大葱。哧溜溜他拱开了四垄地呀,栽点地瓜再种点花生啊。哧溜溜他拱开了五垄地呀,拱得八戒鼻子疼啊……”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所谓的黑色幽默,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再后来,开放商找到爷爷,雇佣他为守墓人。每个月给八百块钱,啥活儿都不用干,只要消停一些,别在白天放《猪八戒拱地》,晚上放《秦雪梅吊孝》,就成了。

    爷爷同意了。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