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章二丫的个性家书(第1/3页)  回到唐朝当王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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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塞雁高飞人不还,相思枫叶丹,”金德曼默默念着,脸上红云飘起。她也算熟知中原文化,知道,中原的男女,大多都是写诗传情,类似《诗经》、《汉乐府》,等等,金德曼都有涉猎。以前都是在书上,听过那些能够柔化人心的词儿,今天可是现场听见,金德曼觉得,自己就像堕入云端,不知道那儿才是真实的。

    那个女人,受得了如此抒情的句子,这简直是要柔化了女子的心啊。

    唐朝的才子,可是个个都是把妹高手,一首诗,一首词,就能够俘获女子的芳心,金德曼显然是中招了,红着脸,那里还肯喝下一口菊花酒。

    “呵呵,你还沒说好不好呢。就自个儿先发呆了。”陈华不得出声打断金德曼的沉思。

    金德曼轻咬嘴唇,脸色通红:“还算不错。至少应景。”然后她又换了个话題,问道:“是不是,唐朝的书生,每个人,都能够写出这种句子。那以后,新罗可要多派遣留学生到唐朝学习了。”

    “怎么说呢,算是吧,写诗是唐朝人的娱乐,大大小小的诗会,每年都有数百场,那是一个诗坛繁盛国家。诗人,更是如过江之鲫,多如牛毛。”

    “原來唐人多才,这倒不是吹的。辽东就不比中原,野蛮之地,少了所谓的士子风流,总觉得少了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金德曼幽幽一叹,认真问道:“这首诗,送给我了,”

    她就像生怕陈华反悔,这可是生平第一次有人送给她的诗,应该可以说,是一辈子的记忆了。

    “你喜欢,就拿去吧。”陈华笑道。这小妞,还是和中原那些女子一样,喜欢听些悲伤的小调。婉约派的词,果然是俘获女子芳心的利器啊。

    金德曼脑袋里仔细地回忆,陈华刚才念过的一字一句。她脑袋比较聪明,很容易就记住了,在心里默默地念了一遍,然后独自拿着小葫芦喝上一口美酒。

    一时无话,两人都静静地坐在亭子中。

    大抵是欣赏完了,黄龙寺后山的枫叶美景,也到了该回去的时候。

    放佛两人,自此后,就再无更多交流的话。字言片语,也难得挤出來。

    最后,金德曼回了新罗皇宫,陈华回了外事馆。

    不过,金德曼倒也有趣,她把陈华给她的小酒壶,收藏起來了,还说,回皇宫后,会让人也学做菊花酒。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她一生中过的第一个两个人的节日。

    ..........................

    最近这段时间,几乎随处都能听见辽东战事的情况。

    唐军已经快打到平壤了,渊盖苏文拥立了傀儡政权,正在对高丽国内的反对势力,进行肃清。高丽现在就好像成了隋末天下大乱的样子,打着造反旗帜的人比比皆是。高丽已经自顾不暇,和百济的联盟也迅速瓦解。新罗北面,那些被他们占领的的城镇,很快就被金庾信打了回來。

    现今情况最不乐观的就当属百济。

    原本还有高丽那个老大哥称腰,在合伙吞并新罗的事态上百济表现积极,把全国的军队都投入新罗战场,结果高丽现在都顾不上照顾这个小弟,他的死活已经成功的变成炮灰,在唐朝和新罗两国的军队又非灭百济不可的时候,百济现在成了两头都讨不到好处的夹尾巴狗。

    这个时候,百济也只有硬着头皮一个人继续战斗,还好,它也拉上了东瀛那个喜欢讨好处的国家,暂时还能苟延残喘一会儿。

    东瀛,现在成了百济继和高丽结盟之后,又一个虎狼的盟友。不过,这仅仅是暂时的,东瀛的水师,号称辽东最强,只是,在大唐水师的面前,尤其是薛万彻的疯子部队,完全就有关公面前耍大刀的嫌疑。

    空中邮递员,又万里送來,老李的亲笔书信,李靖那儿,也有他们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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