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唐朝的飞钱(第2/2页)  抢亲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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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章,分为两半,双方各持一半,用飞快的速度发往目的地。双方所持纸券相合,核对无误,即会拿到现钱。此项办法,是我国汇兑业务的初始,也是世界第一。此方法对于北宋“交子”的出现有很深的影响。

    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

    “飞钱”有两种,一种是各地在京师的商人,将售货所得款项,交付各道驻京的进奏院,由进奏院开具发联单式的“文牒”或“公据”,一联交给商人,一联寄往本道。所谓进奏院,是唐代中后期藩镇节度使为加强与中央政府的联络,在长安设立的办事机构,专门负责呈递奏章,向朝廷各部门请示汇报及搜集政治、商业消息等。到九世纪初,全国节度使已发展至四十多个。使用“飞钱”的商人与节度使派遣在京的进奏院交涉完毕后,以一纸凭据即可随时随地兑换现钱。另一种“飞钱”是由一些“邸店遍海内”的私商办理的。这些私商就是明清时期,在全国各地及欧亚国家开设钱庄、票号的山西商人的祖先。私商招徕这种生意,一是为了避免输送现钱,二是牟利。他们利用总店与设在各地邸店之间的联系,向不便携款远行的商人发放票据,商人可凭此“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在私商所开的联号合对票券后取兑货款。当时进奏院所办的“飞钱”曾一度收费,元和七年时,每千钱“便换”收取汇费达百文。而私商受理的“飞钱”都是平价汇兑,不收汇费。但古时交通不畅,加之边地路途遥远,合券付款往往在一两个月之后,这实际上已使私商获取了利息收益。

    飞钱也成为了唐朝后期货币流通中的重要制度。这种新的流通方法,对于后世金融业的发展贡献颇大。

    看到了这些资料的记载,银票的早期形成应该唐宪宗元和年间(公元806年),我们的猪脚穿越到了620年显然没有,我们读的虽然是小说,但也应该尽量尊重历史事实,为了尊重历史事实近几天内将做这个银票问题的调节,再次感谢读者大大雨梦飞和一半儿23!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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