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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也没啥意思,就不展开扯淡了,单就本书的情况,点一点也就完事儿。

    本书的主角是赘婿。赘婿也就是倒插门女婿,想来各位读者对于这个名词并不算陌生,意思也很清楚,自不必多说。但就这个概念的历史地位可能有些人并不太清楚,蜡烛就多喷两句。

    赘婿,在秦汉时代,是列入“七科谪”的,也就是七种人群:犯罪的官吏、亡命、赘婿,贾人、故有市籍者、父母有市籍者、大父母有市籍者。(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

    这七种人社会地位绝对算不得高,甚至可以说非常低,也就比当时的犯罪刑徒、奴婢高一些。但他们仍旧属于良民,唐朝叫法是良人(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和治民改成理人一样(理是避唐高宗李治的讳,民是避他爹的讳)。

    而且,在隋唐时代,即使是奴婢,也是要入籍的,名姓编列于其主人的家内,赘婿作为家庭成员,当然也不会例外。

    而就社会地位来说,赘婿受时人鄙视是必然的,就是近世,倒插门女婿也是爷们儿无能的表现,但是他并不构成一个完全不可入仕的制度门槛。蜡烛就举两个例子,一个是唐宪宗时代,威震西川的节度使韦皋,他没有发迹时就居于妻家,后来也能入仕。而另一位则成就更大,五代中后汉开国皇帝刘知远就是赘婿出身,而他为将称帝,也没有见多大的滞碍,可见,蜡烛给主角刘嵩安排这么一个身份,并非给他摁到水沟里,永世不能翻身的。

    那么,是不是说,这个时代的政府用人机制就不讲出身了呢?

    可以肯定,这是一定要讲的,但与我们的固有认识却未必一样。事实上,在南北朝时代,尽管是门阀势力非常强大的时代,但是在朝廷选官用人上,却与两晋有所不同,士族和庶族之间是有一定的平衡的。

    蜡烛在书中引用了四姓的说法,但是在不同的记载中,四姓的概念是不同的,有的是说先祖的官位,有的是说特定的家族,有的是说族属、文化概念,但相同的是,这些姓望代表着特殊的政治权力,在朝廷任官,尤其是在隋朝统一之前,地方的刺史、太守有自辟僚属权力的时候,这些地方的世家大族是有优先权,甚至是独占权的。

    不过,即使是在士族势力非常强大的南朝,中央的中枢官,也有很大一批是依靠个人的学问、能力,被选任的庶族子弟,更不要说重视军功的北朝政权,很多官吏都出自于大姓之外。

    隋朝统一了中国,也融合了北朝和南朝的政治传统,终隋文帝与隋炀帝父子两代,一直都在以建立一个更加圆通、适宜的政治体系为目的进行探索,但是他们的认识水平和文化喜好又导致了他们父子的政策有着各种各样的不同。

    实话实说,隋文帝的关中本位思维非常严重,对于原北朝勋贵的重视也远远超过了一个一统王朝君主应有的限度,大批的关东、江南人才被他拒之门外,而崔、李等大姓子弟更是欲求入仕而不得。

    他力图恢复两汉时代的察举制度,结果仍旧存在严重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的帝国,收回了地方行政长官任官的权力,凡九品以上,都要由中央任命,这就直接导致了国家人才储备的不足。

    而他的儿子杨广施行的科举制,被唐朝所沿用,更为后世史家指作创举,但是,不得不说的是,这种创举其实作用并没有人们所认为的那么大,因为唐朝的进士科录取人数并不多,对于补充整个官僚体系的血液的作用并不大,而其他的科目,如明经之类,仕途又没有进士科那么光明,作用自然有限。

    庶族、士族提到了,我们就得说说勋贵。庶族,像房玄龄就是庶族,算不得海内大族之类,其家族地位,远没有他个人成就那么大,这个就是一个历史文化问题,更有甚者,就连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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