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百川的目的是这个,我可不是。万水阁的事,同我冲霄宗有什么关系?”殷渺渺似乎十分讶异。
“当年归元门出事,同你冲霄宗可也没关系。”他面无表情地说。
殷渺渺神色不改:“有什么办法呢。我喜欢的男人在那里,总归是要护着一点的,游百川和我可没什么关系。”
阿翡:“???”
马叔叔讽刺一笑,扫了眼在座的女孩子:“你们该回家去了。”
霎时间,阿衡、小草、红珊不约而同地放下了筷子,乖巧地说:“马叔叔再见。”然后也不管殷渺渺这个主家,垂手屏气退下了。
殷渺渺不由仔细打量这个“马叔叔”。他看起来年纪并不大,最多三十来岁,额头饱满开阔,眼睛有神,但到了鼻子开始向外凸,嘴部几乎弹出了面部的骨骼,极其怪异。
毫无疑问,他是个人妖混血,并且比几个女孩子的表现更明显。
“你在这里请客,无非是想引我出来。”他大马金刀地坐下,开门见山,“我人已经来了,说罢。”
殷渺渺不答反问:“游百川应该来找过你,我很好,你是拒绝他了吗?”
“不然呢?”姓马的脾气似乎不太好,言语极冲,“我们帮人类说好话,能有什么好处?”
“可两族起干戈,你们也没有好处。”殷渺渺平静道,“我知道你手上掌握着一股不小的势力,或许你认为打起来后,双方会争取你们的支持,从而开出优渥的条件?”
他不置可否。
殷渺渺叹道:“不可能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谁也不会信你们。就算战时重用,肯定也是派你们做炮灰,事后定然清算。鸟尽弓藏的道理,你定然听过。”
她简明扼要点出了混血的尴尬,他也不再装傻,犀利地问:“那我今日帮了你们,难道来日就会有好结果?”
“靠别人给予,永远给不了好结果。”殷渺渺一针见血,“战争是机遇不假,可机遇不止是战争。”
“哦,阁下有什么高见?”
她笑了,说得却是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红珊她们从小生活在海鸥岛,从来没有离开过,你为什么不让她们到外面去走走?”
“哪有这么容易呢。”阿翡缓了过来,解释道,“融合得好的混血能够在人类世界活下去,可血脉冲突的才是大多数,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
南洲说是说容许人、妖通婚,可相爱的男女生下的混血,最多只占全部混血的三分之一,更多的混血是强-奸、豢养的产物。
前者出现于早期。那时人、妖虽已休战,但就和鲛人难以释怀血仇一样,战争里死了那么多人,多得是妖族心怀愤懑。他们不好挑战,却能够掳掠大量人族女子,不断强-暴她们,逼迫她们生下半人半妖的混血,再当做猎物杀掉,以此泄愤。
后者却是近几百年兴起的风潮。修士中爱好猎的亦不在少数,保留着部分妖族特征的混血对他们有异的吸引力,甚至有些地方,养上几个有妖族血统的侍妾、侍从乃是风尚,人皆效仿。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商人们刻意豢养起了混血,从中挑出漂亮的作为礼物拍卖,其他的……呵,好些的做仆役,差些的成了饲料。
最重要的是,人、妖毕竟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种族,生下来的孩子里,只有十分之一能够完美得融合两族的血统,比如汀兰。多数不仅没有杂交优势,更是生得十分畸形,他们难以被人类社会接受,妖族也看不起这等实力低微的家伙,生存很是艰难。
坐在这里的马丑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因为畸形的样貌被母亲的家族逐出门墙,吃尽了苦楚,付出常人数倍的努力,才有了今天的安稳。
这些事,殷渺渺在和女学生们打交道的时候了解过。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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