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归隐以久,不问世事的人。当年,他的名头之响亮,整个大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你们不会想不起来吧?”女王提醒着说。
“是他。”纪雪妃和唐昭娴同声说了出来。
纪雪妃奇道:“不是说他早就不在人世了吗?”
“你这秘情队长的情报工作做得不够好,要好好改进。”女王以玩笑的口吻说道:“人们一直说他不在人世了,那是误传。因为,有一件事让他非常伤心,他才一气之下归隐了。要想请动他出山,朕必须得先做一件事。”
断云山本以险峻著称,千岩万峰刀劈斧削一般峭直,直插云霄,把京唐国和蓝月帝国隔开。连接这两个强国的仅仅是几条小道,马匹难以通行,两地通商,主要是靠行脚商肩挑背扛来完成的,因而,行脚商在这一带是个收入不错的职业,有不少人以此为生。
为了和蓝月帝国争雄,菲因五世十年前就调动了几十万民夫,以原有的山道小径为基础,修筑道路。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以几十万民夫的生命为代价,终于把小道变成了栈道,通行车辆虽然有些困难,马匹经过不会有大问题了。马匹能够通过,军用物资就可以用马匹驮到断云三角洲,也算是个不错的进展。菲因五世以为这是不世奇勋,听到这个消息,非常兴奋,更加坚定了进军蓝月帝国的信心。
此刻的菲因五世,身穿金甲,头戴金盔,腰悬宝剑,骑着一匹通体雪白的神驹,驻马山岗上,威风凛凛,生出让人不敢仰视的感觉。
他放眼远眺,俯瞰像蚂蚁一样蠕动的军士艰难地行进在栈道上。
数十万大军行进在这条栈道上,速度虽然不快,从上向下俯瞰,蜿蜒曲折,前不见首,后不见尾,规模足够宏大,让好大喜功的菲因五世生出一股豪气,心想以此数十万雄狮,足以击败凤花明,踏平蓝月帝国。
一阵山风拂过,虽然有些冷,却让菲因五世心里生出无比舒爽之感,忍不住一声长啸,声震长空,声浪振荡重叠,奔腾远去,犹如万马奔腾,震得人耳鼓嗡嗡直响。
菲因五世白马银鞍,身穿黄金盔甲,本就够抢眼的了,兵士们远远望见,总是忍不住偷偷地瞧上几眼,对大王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然而,倒霉鬼也是有的,一不小心,失足跌落万丈悬崖,落得个粉身碎骨的结局。
这一声长啸,令仰慕无已的兵士热血如沸,也不知道是哪个马屁精竟然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人呼,众人和,数十万将士一齐呼叫:“万岁,万岁,万万岁!”
数十万声怒吼汇聚在一起,威力之大,已到了笔墨难以形容的地步,真的说得上地动山摇,具有摧云裂帛之威。
作为帝王,见过的大场面不色少数,如此的宏大场面,菲因五世还是见得不多,更何况还是在这种情况下,让他心中生出“任他万千人,吾独往也”的豪气,振臂高呼道:“万岁,京唐万岁!”
将士们当然是出声相呼,要不然他唱独角戏大没看头也不好,一时间,漫山遍野都是“万岁,京唐万岁”的呼声。
虚荣心满足之后的菲因五世一拍白马,向悬崖边走了几步停下来,白马不停地摇着尾巴,真是匹乖马,乖得像哈巴狗了。
菲因五世威严地四下里望了望,开始了他那在历史上享有盛誉的“山巅演说”。
“勇士们,你们是帝国的骄傲,你们足下这条栈道将因你们今天英勇无畏的大进军而载入史册,为我们的后世子孙所称道。因为,你们将从这里,从断云山栈道,踏上征服蓝月帝国,征服大陆的伟大征程!”
“我知道,你们中有许多人,也包括我,你们的王,菲因五世在内,都不会有再次踏上这条栈道的机会,因为我们的勇敢行动将把世界踩在脚下,我们不必再走回头路!”
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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