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里,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东西之后,一看时间,也已经过了5点,我和s出了门之后,便朝雨桐的学校赶去。一路上,我不时觉得心虚,正好趁这个时间好好请教一下,等下才不至于出丑。
“对了,s,雨桐之前所说的那个剧本,叫什么假面舞会的究竟说的是怎么一回事?”
此时的s看来也已经从之前的沉思中走了出来,听到我的这个问题,他一边走一边对我说道:“《红死魔的假面舞会》也经常被译为《红死魔的面具》,是美国著名小说家,享有‘侦探小说鼻祖’之美誉的埃德加?艾伦?坡的作品,虽然小说的篇幅不长,但作品所营造出来的恐怖以及悬疑的气氛却非常到位,当时,我也是在高中的时候读到这本书的,之后一直很喜欢,并把这本书一直带在身边。后来,在大学的文学社里认识了雨桐,便把这本书介绍给了她,想不到,今天居然还有人想以这本书为剧本来演话剧,真是有些不可思议呢!”
听着s滔滔不绝的说着这些,我就知道他对爱伦坡的这部小说有多推崇了,虽然我没怎么读过他的书,不过我知道那些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作家,例如柯南?道尔、蒂姆?伯顿、江户川乱步以及希区柯克等人都说自己受到了其作品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可想到这里,我就有些纳闷了,“s,你说的不可思议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这部《红死魔的假面舞会》不是写的很精彩吗?那他们演出的话剧一定也非常值得期待了!”
s摇摇头,说:“不,y,你没看过这本书,所以还不太清楚里面的内容,这本小说其实并没有太过于复杂的故事情节,就是等红死魔一出现,所有的人便全部死掉了,如果把这当作剧本来演话剧的话,似乎不是那么合适,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话剧社的人会选择这样的一个奇怪的剧本来演出。”
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来到雨桐学校的大门附近时,只见她已经背着一个运动包,站在那里等我们了,我和s跟她汇合之后,没多久,不远处便有一辆银色的丰田凯美瑞正朝我们这边驶来。这辆车开到我们跟前便停住了,随着车窗的慢慢放下,一个看上去和我们年纪相仿的男孩取下了墨镜,微笑着对雨桐说道:“不好意思,让美女久等了,路上去了趟加油站,耽误了点功夫。上车吧!这时过去,兴许还能赶上子安他们的最后一次彩排呢!他们老早就开始准备了,说是毕业后的第一次社团重聚,每个人都很卖力的准备演出呢!”
朝雨桐打招呼的这位男孩看上去挺帅气的,上身穿着一件做工精致的白衬衫,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很有女生缘的人,虽然他的样貌看上去并不惹人讨厌,不过我却还是对他没多少好感,也许这也是我自己的一个怪癖吧!看见像这样有钱的公子哥,心里难免就会有些不爽!
雨桐之后也微笑着朝他打了个招呼:“呵呵,学长,这次搭你的顺风车过去,真是太感谢了!对了,学长,先给你介绍一下,这两位是我平时非常要好的朋友,s、y,他们也对话剧比较感兴趣,所以这次我就把他们两个一起叫上了。”
男孩爽朗的笑了笑,“多几个朋友一起去不是更好吗?子安他们那几个也都是临场型的,观众越多,他们越能发挥出更好的水平。对了,两位,我也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司徒宇,复姓司徒,宇宙的宇,大家见面也就是朋友了,大可不必拘束,好了,大家快上车吧!”
之后,我们拉开车门,雨桐坐在了司徒宇的旁边,我和s则坐在了后排。虽然车上的座位十分舒适,不过我的心里就像生吞了一只苍蝇一样不爽,这个司徒宇不光有钱,人长得也帅,甚至就连名字说出来都这样的拉风,也难怪雨桐一上车之后便会同他聊个不停,完全无视坐在后排的我和s了!
通过雨桐和司徒宇之间的对话,我们得知,这次聚会的地点在郊区的一栋别墅里,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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