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七章隔神指(第1/3页)  飞越唐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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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的眼神如鹰,有一种深厉的颜色,这使他黄玉一般的脸上显现出强大的杀意,忽然“哼的”冷笑一声。

    这一声虽然轻微,但是帐下诸将都是微微变色,因为就这微微一声冷哼,案上的景德镇烟花唐三彩瓷杯竟然碎裂了开來。

    这是他声音中贮存了内力,近距离只下,对周围物品产生有如实质的危害。

    帐下的舍瓦心中忽然产生一种畏惧。

    是,的确是畏惧。

    他觉得他已经渐渐看不清唐朝这个人。他实在不能将现在的唐朝和当年他在南诏认识的唐朝相提并论。他常常问自己,一个人,是什么使他产生了这样神奇的改变。

    是武功。

    也许,但他立即摇头,不仅仅如此,是他身上有一种特制,与众不同的特制,即使在亿万人之中,你还是一眼就能看到他的鹤立鸡群。

    他自然佩服唐朝的武功,但是更使他吃惊的是,这人的头脑,他的头脑之中为什么就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就有那么深的城府,那么非凡的想象力。

    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高坐于剑南节度使帅位上的这个人,还在手下无兵无将的时候就已经名震南诏,后來到唐朝之后更是混得风声水起,小小年纪获得相当于宰相的权力,平岭南叛乱,削平突厥,收复安西都护府,几乎无所不能,现在更是控制十万大军,驻守剑南。

    他越看唐朝,就越觉得他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人,他甚至有一种膜拜的冲动。

    他想膜拜他,除了这人的智谋,他更佩服的是他的武功,如此小小年纪而有这样的武功,即使当年天下第一条好汉李元霸,恐怕也不过如此吧。

    武人重视的就是武功,但要使真正的勇士佩服,则不仅仅是武功,好需要过人的手腕。

    “你做得到很好,我不会让你白白断臂的。”

    唐朝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非常的缓慢,同时语调低沉,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怜惜。

    隆多的眼泪下來了,因为唐朝忽然从座位上站了起來,一步跨下來,摸住了他的断臂,十分伤心的样子。

    温暖。

    一刹那间,他只觉得温暖,他心中本在担心,大帅会不会处斩他。

    他知道,这一次浮犁之战,他本可以不和狼正轩硬拼的,要是他事先知道狼正轩那么难惹,他的武功那么高,他是会一定执行唐朝命令的。

    但是他年轻气盛,他要会一会这个南诏的英雄,结果造成今天的局面。

    当然,即使隆多不挑衅狼正轩,他也会大杀唐朝士兵,算是对唐朝的一种反抗,这样一來,隆多倒反而有了功,正是因为他的一念好胜,才使得唐军受到了最小的损失。

    “不过,”唐朝抓住隆多的手臂,叹息了一声“你却故意违背了军法,我当时给你的命令是坚守,要是他攻得紧,就紧守,要是他攻得不紧,则略作坚持,随即撤退,但你沒有这样做,你坚守沒错,但是孤身犯险,最后为人所擒,终于在决战中损失一臂,回到我军中,但损我军士气,更是一种耻辱。你以我帐下大将之尊,竟然做出如此莽撞之事,你我虽然情同兄弟,但是法不可违,推出去斩啦~。”

    这一声令下,帐下两名军士立即上前,要将隆多牵下斩杀。

    所有人都吃惊,想不到唐朝竟然杀死就如自己左右手的隆多。

    要知道,在唐朝军中,高手虽然不少,但是除了舍瓦这个一流的高手之外,就只有隆多和牛僧孺的武功最高,牛僧孺已经留在西域,帐下的高手之中,专氏死虎还有辛白可等,武功和隆多相比,都要差一些。

    这样的一元虎将,唐朝竟然要斩杀了。

    虽然说他自断一臂,武功已经大打折扣,但是就这样杀了他,难免会使人觉得他刻薄,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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