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
我说过我是一个默默无闻、平淡无奇的人。我说过我与世无争。
我唯一作过的最惹人注目的一件事就是让樱花学园最出名的校草作我的恋人。
可是他们围拢在我的身边,肆意的目光,冷冷地打量着我的狼狈和慌张。
他们在窃窃私语,汇合成九十分贝的噪音告诉我,工商管理系的简沫被林大校草抛弃了。
好像所有的人都有一双透视眼,都知道我手中捏着的信纸里写了一些什么内容。
我慢慢地向前走,因为围观我的人实在太多了。
我怀疑我是不是做了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才会惹来这么多人的窥探。我怀疑是否整个学校的学生都围拢在了我的身边。因为里三层外三层,我看到的,全是黑压压的脑袋,那样隆重紧密的包围,如同十面埋伏,让我窒息。
我说,“同学,你们能不能让一让,我赶时间!”
在最前方挡住我的人撇了撇唇,让出一条缝隙,后面的人却又见缝插针地堵上。
我继续说,“同学,你们很闲吗?你们的约会要迟到了吧?你们的女朋友在等着吗?还有,你们的漂亮裙子都买了吗?”
他们一层一层地让出,我还是走得很慢,短短二十分种的路程,我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
我终于火大地向他们吼,“你们一个个吃饱了没事撑的?不就是被人甩了吗?有什么好看的,该干嘛干嘛去!”
一定没有人见过我发怒的样子。我从来都不曾发怒,只为一个人,只有这一次。
终于,那些人谄谄地让开。还好心地补上一句,“林大帅哥在街心广场!”
我吸了吸气,放缓自己的语调,然后扯唇说道:“谢谢!我现在要去见他,行吗?”
我的脸上没有笑容,没有愤怒。一瞬间回复之前的状态。
很多年,很多年以前,我就学会了用这样平淡的表情面对这个充满是非的世界。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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