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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荆棘坎坷地将自己修炼到最好,只为让主人一眼相中,摘下来,撕成片,捣成泥,或者还有别的更残忍的方法,最后变成一种工具,用自己的万劫不复成全另一个人的死亡。这就是它们生存的方式。

    阿爹说,这里的植物都叫植物,叫刀,杀人不见血的刀。

    当孤辰长到能背出“床前明月光”的年级时,阿爹抓着他的小手,教他写的第一个字,就是“刀”。短短两笔,他却怎么也写不好,歪歪扭扭像蚯蚓。阿爹说,写不好这个字,就没有饴糖吃。

    双生哥哥明昊就写得很好,所以他每天都只能看着哥哥获得的奖品流干口水。

    一天,一月,一年,数载,大大小小的,好看的难看的“刀”字,铺满了小小的房间。

    好几次,小孤辰顶着满脸的墨渍,恹恹地握着毛笔,问明昊:“哥哥,阿爹为啥老让我们写这个字,好烦。我们出去放风筝好不好”

    明昊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汗珠,端正地保持着他的姿势:“阿爹说写,就写。”

    “那我自己出去玩,你不要告诉阿爹啊。”孤辰把笔一扔,小狗一样蹿出了书房。

    他们的家,在通州边上的野地里,前有河水背有山,阡陌纵横的小路高草丛生,诸多岔口扰乱了方向,活生生一座天然的迷宫。据说以前这块地方不这样荒凉,还曾是前朝某个官宦大家的避暑山庄,亭台楼阁,夜夜笙歌。直到多年后一道诛灭九族的圣旨,一夜间斩断山庄内所有人的性命,也迅速抽走了这里的所有人气。恃宠而骄的优越永久断裂在灰白的围墙里,公子佳人的脚印被风沙吹散,野草与铁锈慢慢占领了这块地方。山庄还在,只是成了野猫与老鼠的战场,处处蜿蜒的藤蔓当裁判。

    有人说不止一次在深夜听到山庄里有啼哭之声,描绘得绘声绘色,吓煞胆小之人。胆大之人不屑,说那不过是春天的猫儿在乱叫。不管传闻如何,曾被血洗的山庄里,终是不详,人们不再往这里来,各家的淘气小孩也被狠狠教育,说那废旧的山庄里,有吃人的恶鬼,万万去不得。

    阿爹带着他们两兄弟来到这里时,很少说话的阿爹就说了一个字:好

    在那之前,孤辰依稀记得他们已经搬了好几次家。阿爹就像一块不生根的浮萍,不习惯停留。而且没离开一个“旧家”,他都会将那里烧的一干二净,不肯留下一丝与让他们父子有关的痕迹。

    这里是他们住得最久的“家”了。阿爹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将山庄里最僻静的几间房收拾修缮,然后铲掉了花圃里的杂草与枯萎多时的牡丹,按照他惯有的一系列流程,将属于他自己的植物,一一种植起来。

    他浇的水,施的肥,事先都要经过亲手调配。这大约是一个很麻烦的工作,孤辰每次看到他爹提着木桶走向花圃时,他的左手都很紧地缠着布条,布条里隐隐透出斑斓的血迹。

    第一个春天,花圃里的颜色就丰富起来了,孤辰看过外头的花花草草,老觉得自家种出来的跟外头的不太一样。就算他们的花开得再多,总没有百花齐放的喜悦与热闹。它们太犀利,每个花瓣都艳丽出了锋利的刃,由你的视线开始割。

    阿爹下了死命令,十二岁生辰前,不准他们兄弟俩走进花圃一步。有一回他玩耍的藤球滚进了花园,他去捡,被阿爹撞个正着,被阿爹拿藤条打个半死,关在柴房里一天一夜,没饭没水。

    那时,他才五岁。

    明昊就听话多了,阿爹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一母同胞的亲兄弟,除了长相,竟然找不到多少相似的地方。

    孤辰一辈子都忘不了柴房里的那一夜,没有灯火没有食物,饿得要晕过去的他,躺在冰凉的地上,从屋顶的一个破洞里看天上的星星。他隐约姐的在来到这里之前,他们暂住在一间生意很差的小客栈里,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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