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七十章 击毙黎美雅(第1/4页)  我们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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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美雅如受到惊吓的狡兔,在荆棘林中狂奔。她的双手被缚,可脚下却依然灵活。地上高低不平,大大小小的石块或明或暗的站在自己的家门口,对黎美雅伸过来的脚板毫不客气撕咬,冲撞,直到把脚给你咬烂,撕开,喝着血,吃着肉,依然那么狰狞。

    荆棘林中的枝条也趁火打劫,伸出柔软的胳膊,拥抱黎美雅,拉扯黎美雅,似乎是多年的情人朋友,舍不得黎美雅的离开。黎美雅逃命心切,把这些拥抱拉扯通通推开,她现在不需要这些客套,她需要的是没有一点阻挡,没有一点障碍,让她逃命。可是,那些荆棘枝条不理解不明白她的心意,执意要留下黎美雅。用胳膊抱着黎美雅的身体,用下面的枝丫缠住黎美雅的双腿。双方争执,荆棘恼火了,开始用尖齿撕咬黎美雅的皮肤。脸上划出很多血痕,胳膊咬掉皮肉。头发被撕乱了,披头散发。衣服被撕开了,条条缕缕,黎美雅如丧家之犬,在荆棘林中惊恐逃窜。

    刘宏伟打完四发炮弹,将两个寡妇连女兵击毙,他已经用尽了全身力气。刘宏伟将炮筒一扔,紧紧抱着黎美雅的尸体,痴痴呆呆,一言不发,坐在那里。

    范春柳如沉睡的美人雕像,那么安详、静谧。

    刘宏伟人未动,脑海里确是高速运转,他与范春柳认识的点点滴滴,在脑海不断重播。

    第一次看到范春柳,是在县医院的门口。刘宏伟正和黄宗平墨迹,抬头扫了一圈,看到范春柳昂首挺胸,目无一切的走了过来。后来,刘宏伟和范春柳争执过好几次,范春柳说是你先色迷迷的看到了我,被我的美貌吸引住了。刘宏伟说是你先看到我这个帅哥。你第一眼看到我鹤立鸡群,就生出爱慕之情。两个人争执半天,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是,有一点儿都承认,当两人两束光线相撞的瞬间,都被对方身上特有的气质相互吸引。

    刘宏伟还是个社会青年,还没有胆量和底气和范春柳横枪立马,争个高低,他在对视中败下阵来。眼睛却停留在范春柳胸前一对柚子上。那对柚子饱满圆润,硕大无比,走起路来颤悠悠的晃动,里面好像有个万花的世界,让人生出钻进去看个明白的欲念。

    他从此脑海里有了范春柳的固定印象,只要没有看到范春柳,他脑海里的形象就是那天的样子。一身合体的绿的良军装,裹着她曼妙的身材,笑吟吟的从刘宏伟脑海深处走了出来。

    “这个女军官真长绝了,简直就是仙女下凡。我要是在她手底下工作,天天和她在一起,死了也值。”当年的刘宏伟心底生出贪婪的欲望,至今没有忘记。为了这个美好的理想,他一直在为此努力奋斗。可是,自己人生的道路怎么有这么多的波折,让他一直难以度过人生的冬天,看不到阳光明媚花香四溢的春天。

    何梅县当时也在场,她看到了刘宏伟和范春柳四目相对碰撞出的火花,她有点嫉妒,心里泛起一股醋意。她当时没说什么,毕竟人家是接兵干部,要多说好话才能保证刘宏伟当兵走。她当时特想让刘宏伟走,远远的,混出个人样来,最好有权有势,可以让父亲心甘情愿的同意两人的婚事。自己没有办法送他到部队,如果这个女干部能看上刘宏伟,直接接他到部队,该是们、多美美好的事情。他们之间眉来眼去的,这都不是事儿,只要刘宏伟出息后回家娶她就行,她就可以对刘宏伟的风流韵事一笔勾销,概不计较。农村的姑娘心宽,找好男人就像种瓜。瓜熟的时候,亲戚朋友邻居过来尝个鲜,很经常。只要你不拉瓜秧子,其他都不在乎。

    刘宏伟记得,当时的范春柳走到刘宏伟面前,渡步慢转,把刘宏伟上下看了一遍。用轻佻的口语问道:“帅哥,杀过鸡吗?”

    刘宏伟没敢抬头,只是低头嘟囔:“没有。”

    “怪不得,你连看美女的胆量都没有,让你上战场杀人,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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