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步让给了宗哲。
“但真实的情况应该是凶手改变了室内的温度来调整死亡时间,所以所有不在场证明全部无效。凶手很聪明,等异样的温度全部散尽后才使尸体被发现,但是聪明的人去查一下用电情况,就会发现异常。我和时队刚刚去查过了。”
宗哲的潜台词是:你们太笨,我们太聪明。
所有人都没有吭声。
宗哲继续:“我粗略地计算了一下真正的死亡时间应该在一点到两点半左右,胖子的这一段时间为空白部分。当然这种间接证据无法指证胖子就是凶手。”
看宗哲太占风头,时源突然半路插进去说:“从现场来看,门反锁,窗户关着并且没有撬开的痕迹,钥匙在死者脚边,一个密室。现场无打斗痕迹,一枪毙命。发现现场的时候死者的左手握着枪,食指放于扳机,看似是一场很明显的自杀案,但准确说是这是一场误导自杀,也就是他杀的。
原因四点,第一点,死者右手的茧比左手要多好多,说明死者为右撇子。一般自杀的人应该是用自己的顺手才对。第二点,子弹出膛时会有热度,一般自杀的人都会用枪抵着自己的太阳穴,若是如此,那伤口处应该会有烧痕,但观察尸体时我们并没有发现这点。第三点,仔细观察死者的手指并没有搭在扳机上,而是放在了上面,第四点,搜证队并没有搜到任何的遗书。”他看了看宗哲,提示轮到他了。
宗哲点了点头,不过还是白了一眼时源,表示对刚才他抢位的不满,接着说:“从作案手法来看,这是一把消声手枪,且凶手非法持枪,真是大胆,现在的社会有枪,按嫌疑人们的身份来看,应该是人际关系得来,经过排查,邻居女士不符合。而且考虑到死者为女性,死前看似没有挣扎。若是女性对女性,心理上定有少许提防,可男性却有所不同。所以综合来看显然左边这位邻居女士可以首先排除。
而且大家都发现现场太过于干净,干净的让我明白这不是案发现场,案发现场应该是左边的书房,书房右侧书柜第二排第二格第五本和第六本书的十七度夹角下有一丝血迹,痕检员没有发现,我是发现了的。由此看出,案发现场应该是书房。而凶手之所以转移场地的原因应该是为了隐藏什么。
其次是密室的手法,很简单,先在床脚下垫一根线,再把线的两头拉出门外,在门外面用钥匙把门反锁。然后把绳子一端打一个很松的结系在钥匙上,接着只需拉那端没有系钥匙的那头,钥匙就会跑到房间里,在床边卡住后脱落,绳子再继续拉出即可。”
到这宗哲顿了顿,说:“直接推理显得没有趣味性,让时队用自己的方法现揪出凶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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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还没有入v就一直在正文发布。此文更新时间现在还没有固定,考虑到每章字数多一点,所以我不会天天更,时间暂定为星期一,星期三和六,变更通知,不更请假。你们可以选择留一个星期养肥了在看。晚上双更,当开文福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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