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新房让给你住,样?”听到方逸和胡立志的对话,正闲的无聊的胖子凑了。
虽然接触的不长,但以胖子的性格,已经是和胡立志称兄道弟起来,从年龄上来说,胡立志和他老子差不多大,但彭斌喊胡立志大哥,胖子自然不会给自个儿降个辈分的。
胡立志出身贫寒,这辈子又大起大落过,自然不在乎这些表面上的称呼,现在除了方逸还喊他胡大哥之外,胖子和三炮都是一口一个老胡的叫上了。
在临上船的时候,胖子见到了胡立志所养的那几条狗,和这几条狗一比,胖子感觉当年养的那些土狗,简直就是狗中的残废,而胡立志的狗,自然是狗中极品了。
“那几条狗野性难驯,带到城市里去是会伤人的”
胡立志摇了摇头,他的这几只狗,是用来护院防身的,胡立志每天都给这几只狗的脑子里灌输一个讯息,那就是他们是野兽,是兽中之王,可以撕碎任何一个敢于靠近它们的人或者是动物。
几年养下来,这些狗除了披着一身狗皮囊之外,可以说真的是变成野兽了,它们除了信任胡立志这个“同类”之外,对任何活物都有强烈的攻击,所以胡立志如果带它们到城市里的话,那绝对会酿造出一桩惊天惨案。
“老胡,彭家的人也不少啊,那几条狗要是咬了人办?”胖子有点不死心的问道,他是真想带一条,要是能带到村子里,那整村的土狗都要跪倒唱征服。
“我让彭斌就把狗放到山里去,如果它们日后伤了人,彭家也是有办法应对的”
胡立志给了彭斌一个哨子,这个哨子能控制住这几条狗的情绪,让它们可以暂时的安静和服从,不过长了,那些狗还是会凶性毕露的。
胡立志,在他的训练下,那几条狗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凶兽了,要不是养了几年有感情了,胡立志在临走之前绝对会亲手解决掉它们,眼下这个麻烦却是交给彭斌了,至于彭斌是杀了吃肉还是放归山林,胡立志就不管了。
“老胡,等回国之后,帮我训条狗崽子样啊?”胖子退而求其次的说道,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几乎没有不喜欢养狗的,胖子自然不会放过眼前这个号称狗王的男人。
“再说吧,你个小胖子没事养狗的?”从泰国逃到缅甸,胡立志已然不是当年的那个狗王了,养那几条狗,也只不过是出于安全上的考虑而已。
“嘿嘿,有句诗写的好,左拉着黄狗,右手再举着个苍鹰,该是多威风的事情啊!”胖子一脸向往的说道,他感觉要是出生在古代,那绝对会成为一代纨绔风流才子的。
“是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方逸实在是听不下去胖子的胡说八道了,人家苏东坡好好的一首词,被这小子给改的面目全非。
“都是一个意思,一个意思嘛”胖子的脸皮刀枪不入,连红都没红一下。
有胖子在船上胡说八道,一向都是过的挺快的,两个多小时之后,这艘能乘坐二十多个人的小客轮停在了一处芦苇繁茂的水域,而一艘快艇则是早就等在了那个地方。
“彭斌这小子挺够意思啊,竟然找了艘大飞送咱们?”看到那艘快艇,胡立志微微点了点头。
方逸他们不认识这快艇,胡立志却是熟悉的很,由于这种快艇在水面上行驶的速度向飞一样的快,所以用于走私或者偷渡的人,往往都会将其叫做大飞。
大飞的艇头处包了厚厚的一层铁皮,而在后面,则是加装了最少六个以上的马达发动机,就算遇到海警或者是边防警,也只能望艇兴叹,因为他们根本就追不上。
正如同快艇的名字一样,这艘大飞仅用了几分钟的,就将方逸等人送到了河对岸一个很隐蔽的小码头处,在码头外面茂密的草丛里,停着一辆越野车,接到方逸等人之后,越野车很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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