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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章 正面进攻

    7月1日夜间,地面战斗打响不到24小时,以联军身份参战的伊朗军队就出现在了战场上,并且参与了进攻行动。

    按照承诺,第一战斗单位的炮兵旅在进攻开始前进行了30分钟的炮火准备。

    虽然前期炮火准备的时间不是太长,但是效果却不容低估。按照第一战斗单位炮兵旅递交给前线指挥部的战报,在30分钟的高强度炮击中,5个炮兵营的120门电磁炮总共向指定区域内投掷了43200枚质量在200千克以上的炮弹,弹药总投射量超过8700吨,是正常情况下的7倍。

    这轮异常猛烈的炮击也载入了美军史册,只是不值得美军官兵骄傲。

    因为2个美国陆军旅的防区面积不到200平方千米,炮兵旅的打击范围没有超过250平方千米,所以平均每平方千米的弹药投掷量超过35吨,相当于170多枚炮弹。虽然炮弹总量不是很多,但这不是一般的覆盖式炮击,而是根据前线侦察部队提供的数据进行的精确炮击。即便按照4门火炮齐射1轮摧毁1个目标计算,1平方千米内被摧毁的目标超过40个,而实际上,值得在前期炮火准备中重点打击的目标不会超过30个。也就是说,前期炮火打击的密度已经超过了实际需要。

    按照美军的战斗记录,炮击结束的时候,主要防御设施均被摧毁。

    紧随炮击到来的,就是伊朗陆军的装甲部队。

    虽然伊朗军队的实力值得怀疑,但是作为伊朗军队的核心力量,伊朗陆军的实力还是有目共睹的。因为这场战争关系到了伊朗在中东地区与海湾地区的地位,所以战争爆发前伊朗当局就把最厉害的部队派了过去,其中就包括伊朗国防军中唯一装备dz一31a主战坦克与db一30a步兵战车的第3装甲师,也就是闻名天下的“霍梅尼师”。该师不但以伊朗前最高精神领袖的名字命名,而且在解放胡齐斯坦省霍梅尼港的战斗中表现英勇,击败了以防御能力著称的美军第7步兵师。

    事实上,伊朗陆军中,真正值得重视的也就只有霍梅尼师。

    印度战争后,伊朗就向共和国当局提出了购买dz一31a与db一30a的意愿,只是这两种装备属于共和国的顶级武器,别说卖给算不上盟国的伊朗,就算是巴基斯坦与阿根廷,也要利用特别军售法案才能买到这两种主战装备。直到2037年,随着共和国第三次军事改革的影响越来越大,陆军经费非常紧张,更好的主战装备即将研制成功的时候,共和国当局才放宽了出口限制,向巴基斯坦等主要盟国提供了这两种主战装备。

    2038年初,伊朗当局派往巴基斯坦的军事考察团首次接触到了dz一31a与db一30a,随后就发生了著名的“伊斯兰堡事件”,即巴基斯坦陆军司令部的一名高级参谋以1500万元的价格把dz一31a与db一30a的维修图纸卖给了伊朗间谍,导致两种装备的性能外泄。虽然军情局在随后的调查报告中明确提出,伊朗没法生产制造dz一31a与db一30a的主要材料,即高强度合金,也没有办法生产大功率超导电机与高级复合蓄电池,更没有办法生产电磁炮与电磁机关炮,没有必要担心伊朗会仿制这两种装备,但是这一事件仍然促成了共和国当局改变军售方式,在次年年初伊朗总统访问北京的时候,与伊朗当局签署了出口300辆dz一31a与420辆db一30a的军售合同。

    根据西方新闻媒体的报道,“伊斯兰堡事件”的始作俑者不是伊朗情报机构,很有可能是共和国的军情局,因为当时dz一31c与db一30d已经研制成功,共和国陆军却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无法采购。通过泄露技术资料,让政府与“议会”降低出口门槛,把陆军库存的dz一31a与db一30a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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