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七章 同盟体系(第2/4页)  国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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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11人受到隔离审讯,其中98人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另外113人则因行为没有构成犯罪而不接受司法审判。

    与之同时公布的,还有调查的详细结果。

    到这个时候,外界才知道,这绝对不是一次突发事件。

    按照联合调查小组公布的调查结果,早在2043年,中重集团在向印度尼西亚推销包括dq一25f垂直起降运输机与dq一26s低空攻击机(受技术出口管制,无法向印度尼西亚这样的国家出售配备了先进推进系统的垂直起降运输机与低空攻击机,所以中重集团只能在倾斜旋转翼飞机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开发出专门针对出口市场的机种)在内的总价值1100亿元人民币的军火时,就向上百名印度尼西亚政府官员与军队将领提供了相当于合同价值3的贿款。在随后几年间,中重集团连续拿下了印度尼西亚的多份军火订单,每次都按照相同比例提供贿款。因为中重集团东南亚分公司的市场部将行贿操作交给了一家叫远景贸易的军火贸易公司(也是涉嫌公司),而该公司在东窗事发之后,销毁了所有保存的档案,所以无法确认到底有哪些印度尼西亚政府官员与军队将领接受了恢复,以及接受了多少贿赂。可以肯定的是,到东窗事发的时候,仅中重集团交给远景贸易的贿款就超过了120亿元,而远景贸易会从中抽取大约25的劳务费,所以落到印度尼西亚政府官员与军队将领手中的贿款应该在90亿到100亿之间。

    事实上,在这次军火贿赂案中,中重集团绝对不是主角。

    真正的行贿大户是中航集团,毕竟印度尼西亚当局花在航空兵上的军费最多,而中航集团又是印度尼西亚空军c海军航空兵的主要供货商。

    大概是问题过于严重,在公布的调查结果中,与中航集团有关的部分非常少。只简单提到,在2051年之前的近20年内,中航集团向印度尼西亚出售了总价值近8000亿元人民币的军火,即便仍然按照3的比例,以及中间商收取25的手续费计算,也有近200亿元的贿款落入了印度尼西亚政府官员与军队将领的手里。因为公布的是调查结果,所以在这部分内容中,联合调查小组以时间仓促,掌握的证据不够充足为由,没有给出一个足够明确的调查结果。按照外界估计,因为航空装备的利润率要比地面装备高得多,而且在国际市场上的选择也多得多,所以中航集团的贿款肯定要比中重集团高得多,大概在400亿到500亿之间,绝对不是200亿。

    当然,真正引人瞩目还是江南集团。

    虽然在船舶与航海设备制造领域,江南集团的名声非常响亮,不但在共和国规模最大与实力最雄厚,即便放在全世界,也数一数二,能与之相比的,只有美国的通用电气船舶公司与欧洲的chk公司(由法国c德国c意大利的数家造船厂与航海设备制造企业合并而来的超大型航海装备制造企业)。但是在军品市场,特别是在国际军火市场上,江南集团的名声却不够响亮。原因非常简单,江南集团在军品方面,主要承担共和国海军的大型舰艇设计与建造工作,比如共和国海军的几种航母都与江南集团有关,而且其中3种是由江南集团设计与系统建造的,所有巡洋舰都是在这里设计,而且其中的三分之二在这里建造,还有所有的战略弹道导弹潜艇也是在这里建造的。显然,这些大型舰艇都不在共和国的军火出口目录内,也没有几个国家有能力从共和国采购大型舰艇。

    相对而言,反而是几家建造中小型舰艇的造船厂在国际上很有名气。比如武汉造船厂就以生产电动潜艇为闻名,广州造船厂则以建造大型护卫舰与多用途驱逐舰闻名,还有大连造船厂专门为出口设计的防空驱逐舰。总而言之,在国际舰艇市场上,江南集团的名声还比不上几家规模小得多的造船厂。

    此次江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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