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章 太平洋的枷锁(第4/8页)  国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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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4倍。前面已经提到,在这41年间,美军在关岛填出了近60平方千米的土地,算上通货膨胀等因素,光是这笔化肥就接近2500亿美元,占美事基地建设投资的六成。

    巨额投资的好处也很明显,除不了需要向当地居民购买土地c以及相关的烦琐法律程序之外,填出来的土地还是美国联邦政府的财产,从法律上讲,美军拥有永久性使用权,不存在续约问题。要知道,海外军事基地的“租期续约”一直是美国联邦政府与美军面临的大难题。根据非官方统计,在21世纪的前50年间,美国联邦政府在海外军事基地续约的司法程序上花掉的费用就高达500亿美元,并且为此雇佣了上万名联邦政府人员,并且对美国的国际声誉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

    “随心所欲”带来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让美军可以更加灵活的部署军事设施。

    众所周知,《伦敦条约》对各国的核力量进行了严格限制,严厉的附加条款还对核力量的部署做了限制,其中就明确规定,核武器c以及核武器的投送工具只能部署在本土,而不能部署在海外基地。虽然这一限制的初衷是首先销毁战术核武器,防止有核国家在并未威胁到本国生存的局部战争中使用核武器,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却主要针对拥有众多海外军事基地的超级大国。这也很容易理解,除了共和国与美国之外,《伦敦条约》的其他缔约国的海外军事基地都非常有限,基本上不具备部署核武器的条件,而且其他缔约国也不大可能在局部战争中使用核武器。

    《伦敦条约》之后,还有对常规武器做出限制的《斯德哥尔摩协议》,而该协议中也对常规武器的部署与使用做了相关规定,即各缔约国部署在本土以外的常规军事力量,最多为部署在本土的常规军事力量的60到100(具体限制还与军兵种有关,比如陆军的上限就为60,而海军高达100)。因为共和国与美国都超过了上限(在协议签署之前,共和国部署在境外的地面部队占陆军总兵力的60c即相当于本土的150,而美国部署在境外的海军舰队更是占到了总兵力的70),所以在对“本土”做定义的时候,其他缔约国做出了妥协与让步,即拥有全部管辖权与所有权的土地,都是“本土”。如此一来,美国在关岛填海造出来的陆地,也就成了美国的“本土”(同样的道理,共和国在冲绳岛与尼科巴岛填出来的土地也成了共和国的“本土”)。

    由此可见,填海并不是烧钱的蠢办法。

    虽然从安全角度考虑,美国没有在关岛部署核武器,就连战术核武器也没有(这一点在战后得到证实,当时美国的战略核武器全都在本土,而部署在北美大陆之外的,只有珍珠港的几件战术核武器),但是作为“本土”,可以不受限制的在关岛部署常规军事力量,从而将关岛打造成美军在西太平洋上最坚固的军事堡垒。

    根据美国联邦政府的相关档案,到2057年初,关岛上总共拥有7处军事基地,即阿普拉军港(美国海军西太平洋司令部所在地)c安德森空军基地(美国空军在西太平洋上最大的综合性军事基地,也是该地区唯一能够支持战略轰炸机的空军基地,只是到战争爆发的时候,美国空军没有向该基地部署战略轰炸机)c乌皮陆战队基地(美国海军陆战队在西太平洋地区最大的驻扎营地,平时驻扎1个陆战旅,战时最多可以驻扎3个陆战师)c法法洛综合燃料基地(为美军共用,平时主要由空军负责看管,也主要用来储备空军战术航空兵所需的航空燃料,和平时期的储备量在400万到550万加仑之间,战时最多能够储存1100万加仑)c巴里加达军事物资仓库(为美军共用,主要用来存放各类非爆炸性消耗物资,比如军用口粮c药品c被服c帐篷等等)c北蒂帕劳海军训练场(名义上归海军所有,实际上主要供陆战队使用,即陆战队步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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