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明朝的军制(一)(第2/2页)  海外明夷录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公元1494年),立佥民壮法,以州县为单位征兵,平时由各有司进行训练,遇警守卫城池,虽然担负着一定的正规军任务,弥补正规军的不足,但依然是地方部队。正德年间,王守仁任南赣巡抚时,抽调民壮的精干者,编组成军,用来平息当地的农民起义,使这种地方部队有了正规军的职能。嘉靖年间,有的民壮还编入边海防军中(注:据范莱《两浙海防类考续编》卷二载:浙江海防军原有39总(每总四五百人)中,有6总是民壮。至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减募兵,增民壮,致使40总中,有15总为民壮,占37.5%。\),这样民壮就算常备军了。这时民壮的佥派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正德年间,王守仁汰去机快民壮内疲弱不堪者,令他们出工食银,由各地方政府用这些工食银召募民壮和犒赏精兵。这又使佥派的民壮逐步走上召募民壮的轨道。民壮也由征兵制走上了募兵制。嘉靖年间,东南沿海海防军中的民壮,大体就是由各县按里该佥派多少民壮而出的工食银雇募的。这时佥派民壮也已衰落,而由雇募的民壮所代替。

    民壮虽然是召募的并承担着正规军的任务,但他和正规军依然有别。他是地方出钱雇募、只能作为守卫出钱地方的力量,而不能像正规军那样,可东征西戍,远调各地作战,依然不能完全代替过去的卫所军。因此,募兵就成了弥补卫所军不足的不可或缺的手段。

    募兵始于正统年间。《明史兵志》载:“正统二年,始募所在军余、民壮愿自效者,陕西得四千二百人。”嘉靖年间,随着军备废弛,卫所空虚,军事斗争激烈,募兵在南北更加普遍地推行开来。在浙江沿海,募兵已占近70%(注:据范莱《两浙海防类考续编》卷二载:浙江原有(指嘉靖末隆庆初)军队39总,其中募兵27总,占69.2%。以后增加民壮数,募兵数有所下降,到隆庆四年,下降到42.5%,但募兵和召募的民壮加起来仍占到军队的80%。\),成为明军中的主要成份。北方九镇的募兵没有沿海那么多,但《明史兵志》中讲:宣府镇“弘治正德以后,官军实有者仅六万六千九百有奇,而召募与士兵居其半。他镇率视此”,看来也不少。

    募兵和卫所军有明显的区别。募兵不是世袭的,是应募而来,身虽为兵,仍隶民籍,退伍仍为民。由募兵组成的军队,不像卫所军那样是国家经制,不轻易变动,而往往是随着形势扩编或缩编。募兵完全是战斗部队,而不像卫所军那样,有的担负屯田任务。募兵的薪饷来源于国家财政,而不像卫所军初期那样主要来自屯田所获。募兵的饷银比卫所军丰厚,比民壮也高(注:在南方一般募兵月银9钱,而民壮只6钱。参见《纪效新书》(18卷本)卷四;《嘉靖惠州府志》卷一○;万历《漳州府志》卷七。)。募兵制的实行使明军脱离了过去那种亦兵亦农的状态,成为名符其实的国家常备军。这是一个进步。

    募兵制与世兵制比较起来有其优点。募兵有挑选的余地,完全有条件选择青壮年。募兵的薪饷比卫所军高出一倍甚至几倍,管理得好,可使士兵安心服役,军队比较稳定。募兵没有卫所军携带的家属拖累,更适合于东征西戍,机动作战。募兵来自百姓,兵虽丰富,缺额可以随时募补,保持军队满员;不需要可以随时裁减,节省军费。总之,募兵制比世兵制更有利于建立一支能征善战的精锐部队。但实行募兵制能否建立一支精锐的部队关键在于募兵之人和领兵之人。嘉靖年间,在东南沿海谭纶和戚继光都亲自募兵,募后严加训练,所以都成了精兵,尤以戚继光的“戚家军”更为有名。而明末往往不是将领亲自募兵,募兵一人,领兵为另一人,募时不加挑选,募后不加训练,逃跑不加追究,所以这时募兵组成的军队同卫所军一样不能打仗。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