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血迹,林天牵着洛蝶慢慢的向前走着。原来,不走不知道,一走吓一跳,这山谷,还真是不小。
“主人,左边,气味在五分钟前留下的,还没消散。”
“这边,洛蝶。”
“诶。”
说起来还真是有点荒唐,一个伤病缠身的男人,和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子,竟然异想天开的想要凭借两块锋利的石头收拾一条地龙,会不会太疯狂了点?
可是,林天不怕,对方只不过是大了点而已,人类才是站在食物链最顶点的动物。
洛蝶可没有林天那么多的想法,紧紧的握着那温暖的大手,顿时想起了古时最甜美的一句情诗: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他妈的,老娘就爱上了这个毫不起眼,而且命还不长的小丝了,那又怎么样?这不正是最能体现出爱情的地方吗?
爱,没那么简单,可是,爱,却并不复杂。
“主人,小心,我感觉到地龙的气息了。”
“洛蝶,停下。”
两人缓缓停下,四周环顾了一下。
“嗯?什么味道?”空气中突然散发出一阵清香,林天眉头微皱,这不该是在深山里有的味道才对。
“没有啊,我什么都没有闻到。”洛蝶奇怪的看着林天,仔细的闻了闻还是一无所获。
“没有吗?”可是,林天却是越来越感觉到这个味道的清晰。
“三色无花果。主人,这是三色无花果的味道。”
“三色无花果?什么是三色无花果?”林天在心底询问道。
“现在先别管了,主人,快,这无花果快要成熟了,在成熟之前会散发出清香吸引附近的动物来吞食,不过,有地龙守着,恐怕四周也不会有什么动物了,你快去,要是被地龙吃掉无花果,那就亏大了。”
安也是有些心急,说话竟然有些不伦不类起来。
不过,在安焦急的语气中林天也感觉到了这三色无花果的重要性。于是,立刻加快了步伐,顺着无花果散发的香味赶去。
洛蝶不知所以,但是林天去哪她去哪,这是不会改变的。
终于,走了大概二十多米之后,在一大片灌木丛的遮掩下找到了这条地龙。此时的地龙正盘旋在地上,呜呜的呼着气,似乎,嘴里插着的木棍让自己难以忍受。
好家伙,嘴巴不能张开或者吞食了,那对自己来说,倒是个好机会。
不过,最引人注意的并不是那条地龙。而是地龙面前不足三米的一棵小植物。这棵植物只有四十公分高,出了一条笔直的主杆外,就剩下十几片叶子,但是,在小植物的顶端却是结着一颗非常好看的果实。
果实只有李子般大小,之所以说它好看,那是因为此时的果实正散发出三种不同的色彩,三种色彩不停的变换着。
“林天,那是什么东西?”
“嘘,不要说话。洛蝶,现在我有个计划,等下我去吸引那个家伙的注意,你以最快的速度把那植物拔出来,拔出来以后马上跑回水塘旁边等我,听明白了吗?”
“不,你去引开它?多危险啊?”
“怎么?来到这里又不听我的啦?”林天微微发怒道。
“我,我去就是了。”洛蝶无奈的答应了,不过,看林天的样子,应该是有什么办法摆脱地龙的吧。
不过,这是洛蝶多想了,林天也没什么办法,就是靠两条腿跑。跑得过就跑,跑不过就打,虽然胜算不大,但是置死地而后生嘛,必须要干一场了。
“好,看到那家伙离开你马上过去,一秒都不要停。”
“嗯。你小心点,我,我在那边等你。”
“主人,小心点。”
“放心,我命硬,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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