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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一行人自仰光直飞曼德勒,从曼德勒转车,坐上两辆陈旧的丰田越野直奔掸邦高原。

    缅甸的路况太差,车行缓慢,放眼望出去看不到半寸泥土,繁茂的热带植物疯狂生长,空气里飘浮着植物汁液那葱郁辛辣的气味,偶尔有几座佛塔在远方伫立,孤零零的剑指苍穹。

    沿途的村寨多半破旧,竹木制的脚楼散落在硕大浓绿的树木之间。一些脸颊上抹着灰白粉末的少女好奇地张望过来,达席尔瓦在前车吹了一声口哨,车子停下,南美人探出头去,热情地挤眉弄眼,女孩子们羞涩地往后躲,一些胆大的幼童却迎了上来。

    徐知着看到本杰明从背囊里熟练的摸出一把糖果撒出去,孩子们欢呼着散开,在草丛间搜索他们的猎物。

    “在伊拉克扔习惯了?”海默嘲道。

    “没办法,美国人名声太差,虽然我这张脸还可以,还是得备着点。”本杰明示意司机按喇叭催促前车。

    “你们美国人多厉害啊,几千亿美金砸下去,砸出个最大的麻烦来。”海默语带讥讽:“三成的安全开支,钱都让你们给赚走了”

    “说得好像你没在那边捞过钱一样。”本杰明失笑:“再说了,你怎么知道国会砸那几千亿不是为了找个麻烦?我觉得他们得偿所愿了。”

    海默略一思索,失笑:“所以我讨厌政治,总有很多解释,让你莫名其妙。”

    “他们要追查复兴党徒,我就知道一切都完了。所以我跟老爹说伊拉克大有所为”

    海默露出神往之色,好像一个老饕在回味曾经吃过的一顿好饭:“那几年赚钱可真容易啊,哪像现在”

    “是啊,那会儿没有一千美金一天,我连楼都不想下,哪像现在”安格斯插入话题:“我讨厌热带雨林!”

    “啊,不如让我们来期待一下缅甸吧!”海默双手交握。

    本杰明泼上一盆凉水:“美国没钱了。”

    海默瞬间黯然。

    徐知着一路沉默,半闭着眼睛养神,听另外那三人吐槽全球经济与缅甸经济,慢慢地话题开始转向为这次行动付帐的阔佬。本杰明的根据地在中东,对阔佬的背景也不是十分了解,海默顺便科普,听得徐知着暗暗啧舌。

    温盛,35岁,缅英佤三族混血,缅文名的意思是“闪亮的钻石”,中文名字叫逐浪山,出身缅族世家,势大财雄,根深叶茂。

    这家人自他爷爷那一辈起就是望族,家族发迹史可以追溯到贡榜王朝。英殖民时期便跟着英国人混,说英语,吃西餐,留学牛津,最后牛逼闪亮的娶回一个纯种英国妞儿。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老头儿看大英帝国日薄西山,不动声色地把儿子老婆送去美国,默默出钱资助德钦党。日据时期跟着昂山将军一起当伪军,散尽家散带起一支精兵武装。到了1945年,眼看形势不对,倒戈一枪直击驻缅日军,顺利转型,成为响当当的反法西斯同盟一员,妥妥的民族英雄。

    1947年缅甸要独立,老头儿把军队交出大半,收山做生意,7月昂山遇刺,他义无反顾地投向了新的老大。

    家业传到温盛他爹那一辈,站墙头的水平越发见涨,他是军政府的亲密伙伴,他是毒王大亨的进货渠道,他娶了一个佤族女子为妻;为各种手握枪杆子的权贵们捣腾各种现代化的物资与享受,游走于封锁的缅甸与猜忌的西方;他暗中资助昂山素姬,他还积极参与禁毒事业,拥有良好的国际声誉。

    在历次重大变故面前,他们在风口浪尖上行走,风吹两面倒,毫不犹豫,毫无顾虑。

    据说,温盛比他的祖辈更为狡诈,在仰光,他被称为“可爱的疯子”,在掸邦,人们叫他“有趣的秃鹫”。

    关于他的段子可以说上三天两夜,据说他很好说话,又很难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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