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转帖:老谢的奇幻人物七宗罪(第1/2页)  猛兽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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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幻文学的恶俗之――七宗罪

    近日心情不爽,遂上网看书解闷,不料反而更加郁闷――点击排行榜上的作品几乎没有几部入得法眼,原先能看的几部也逐渐沦陷,一怒之下撰写此文。

    恶俗之罪其实远不止七宗,只不过我现在想起多少说多少。

    1、设定

    几乎没有哪部作品没有一大堆年表、地图、设定集的。拜托……我们是要看小说,我们要看的是有趣的故事,我们没兴趣研究那些设定,我不在乎你这一拳是否用了九十五万匹马力,我只在乎你这一拳打下去那个该死的家伙能流出多少鼻血。

    万恶的设定集最早的起源似乎来自于魔戒?!随后无耻的拖稿王永野护,邪恶的杀人王田中芳树,万恶的堕落王魏丝和崔西,仇恨法师的rp王萨尔瓦多……这一连串的名字所代表的无不是具有庞大背景设定的宏篇巨著。随后我看过不少完成的未完成的奇幻作品,故事还没开始说,年表已经列了好几页,地图精细得恨不能连we。一个人样子再美,心里不美的话,时间长了就会让人越看越难受;哪怕样子普普通通,只要心里美,不知不觉地就会越看越顺眼,甚至改变自己的审美观念来适应她。

    5、发情

    爱情不俗,没有爱情的小说,就像缺了配菜的盛宴一样,但是花痴一样的发情就像抹了馊奶油的蛋糕。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爱情是人类最伟大的感情之一。作为读者,我不想看到作者糟蹋爱情,就像我作为食客,也不忍心看见厨子糟蹋材料。

    6、白痴

    用谋略不俗,但是没有谋略偏要装谋略,自己不够聪明就降低对手智慧,这种无赖手法实在是太恶劣了。我是个废柴dm,就连我这条废柴都知道,地精的智力不比平民百姓差,所以我操控的地精尽量不让他们傻乎乎的往前冲,而是设好了圈套等着pc们往里跳。奇幻作品中的主角通常都是正义的化身,那么对手们只好往邪恶那边靠,这是没办法的事。那么,建议白痴作者们都去看看我的《恶人指南》,别再强迫我们这些坏蛋降低智力。根据《恶人权益保护法》,我们只是恶人,并不是笨蛋,强行降低我们的智慧,我们有权要求额外的精神补偿。

    7、升级

    升级是必然,如果一个人物从开始到结尾一点进步都没有,那他根本就不该出生――直接扑在追求卵子的路上了。我承认“失败是成功之母”,但是怀孕也有流产的时候。如果每次被打倒就一定能领悟到胜利的方法,这胜利也未免太容易了吧?反正有“奇幻小说主角模板”傍身,受到“主角不死定律”保护,只要保证每天被人打扑二三十次的频率,加上每次领悟能力至少倍增的惯例,岂不是不出一星期就能自行创造宇宙空间了?我得说这方面车田正美实在是“教坏囡仔”,永远不会断但是每次都断的星云锁链,不打碎衣服就赢不了的万年脱衣男,尤其是那个最可恶的家伙,每次一上来就被打扑,等同伴们前仆后继的解决问题后,看准时机跳起来打最后一拳并且包揽所有功劳的屎人!就是这种家伙开创了“扑即胜”派的先河。

    这些东西出现在作品中,就像是原先计划吃大餐的美食家发现盘子里冒出只蟑螂,多好的美味佳肴也得倒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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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所谓的俗,并非真俗。只不过有人用了,成功了,别人看着眼红,自己没本事就只好跟风。一窝蜂的都跟上去,就显得俗了。

    真正的大家,反而不在乎俗不俗,他们只不过是要写自己想说的故事。俗与不俗之间,只不过是胡椒面和陈皮的区别。

    七宗罪数起来,哪个都不是罪。名家高手们照样用这些东西,可人家用的高明,用的巧妙,就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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