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抄哪首更合适?(第2/3页)  娱乐封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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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里,但学习起来肯定拼命,”陈志刚耸耸肩,“他在港大肯定如鱼得水啦。”

    “看不出来,你都会用成语了。”张皓轩打趣了一句。

    “看不出来就对了。”陈志刚哈哈大笑,得意洋洋的模样,完全没有被调侃的自觉,“好了,我要开工了,要进去坐坐吗?你好歹在这里唱了几个晚上。”

    “算了吧,虽然跟忠叔道了歉,但肯定有人不会希望再见到我。”张皓轩摇了摇头。

    话音刚落,酒吧后门咔哒一声被推开了,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叼着一只烟,满脸都是烦躁的神色。在看到张皓轩和陈志刚之后,他脸色一变,当即将嘴里的烟吐了出去,转身又走了进去。

    “哈,你不知道,这几天里酒吧的人都把他当成傻子看,平时一天到晚吹嘘自己多么多么了不起,结果你来了只唱了几个晚上就被星探看上。”看在眼中的陈志刚当即笑了起来,那个出来马上又进去的家伙不是别人,就是那个豪情乐队的主唱李豪。

    不过张皓轩没有接腔,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我走了,自己小心点,南哥人不错,不会计较这些,但那两个家伙就很难说。”

    虽然阿豪只出现了几秒钟,巷子的光线并不暗,张皓轩还是注意到了他脸上闪过了一丝凶狠的表情。

    “没事啦,他们不敢做什么的。”陈志刚并不在意。

    张皓轩也没有多说,他也只是猜测,不能确定那家伙真的会做出什么事来。当然,那两个家伙最好不要有过激的举动,他正好还需要一些其他的试验对象。

    这倒不是因为他和陈志刚有多少感情,而是因为陈志刚现在以及将来一段时间,都还有许多利用价值。对于一个曾经在长久的岁月里可以俯视众生的存在而言,即使还保留着感情,即使地球是他的故乡,可眼前这些都不足以打动他。

    对张皓轩而言,做事情的标准只有两点:是否有利,是否有趣。

    所以,有空的话,也该去看看家明了。在无数的霓虹灯下走着的年轻人如此想道。

    家明姓徐,算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的另一个朋友,而且同龄,不像陈志刚那样大了两岁。他不是混血儿,他只是因为家暴而有些沉默寡言,所以在学校里也是受欺负的对象。

    然后,张皓轩和陈志刚帮了他一次,也许是感激,也许是为了抱大腿,他跟他们混在了一起。大概是、同命相怜,张皓轩和陈志刚也没有将他当小弟使唤,时间久了,徐家明也多少敞开了一些心扉,三个人的感情都不错。

    他学习成绩很好,毫不费力就考上了港大,张皓轩还帮忙解决了5000学费——当然,是背着母亲给的,因此被狠狠收拾了一次。

    他们两个,现在用处还不算大,但培养得好的话,将来肯定能帮上忙,张皓轩的计划可是非常庞大的,要做的事情有很多。

    当然,无论计划了多少东西,首先要将眼下的事情完成,证明了自己的猜想,彻底确立了目标,才能继续下一步。

    只是,无论什么事情,最开始的几步总是很困难得。

    从喜利大厦出来,日头已经偏西,金黄的阳光将四周的大楼堵上一层金黄,若是站在高层,还可以看到在夕阳下波光粼粼的,美不胜收的维多利亚湾。

    现在的尖沙咀还没法和30年后相比,高楼并不是特别多,在里面一点的地方也可以看到这样的美景。

    张皓轩看上去没有心思去欣赏这些,他走得很是匆忙,皱着眉头,似乎在为什么而苦恼。当然,内心深处远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焦急,哪怕作的曲子被高耀辉打回来了好几次。

    “旋律不错,歌词也算比较契合,但是太古典了,有些……怎么说呢,给人一种宫廷乐曲或者民间小调的感觉,缺乏现代的节奏感。”高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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