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听说龙啸开始公测了,你去不去啊?”欧阳血战在qq里对我说道,欧阳血战是我在传世里认识的朋友,我们在一起玩三年,关系一直不错,都属于骨灰级玩家。
对游戏的理解是相当广阔的,比如pk技巧,占位奔跑,移动雷电,这些技巧都是在长期的游戏中琢磨出来的,曾经用35级的法师打死了炼狱魔君,战斗了12个小时,面对的是成群炎魔和地狱火骑将,我们只有跑的份,要是一不小心被炎魔的鞭子子碰到那血能掉五分之四,炼狱魔君其实并不可怕,只要你不碰到他拿你也没办法,最多给你一个气壮山河技能。药是一个道士朋友帮忙背过来的,他给下个毒以后回到魔镜6层。
在给我们买药回来,其实在当时我们普遍级别比较底,没有人敢去挑炼狱魔君。而我们凭借着高超的跑位技术和时间,雷电术的一次打击下才能掉几点血,有的时候还可能回血,这就要求道士用毒防止他的回血,我们在魔镜10层不知道电了他多少次,才将全服第一个魔王杀死,也许是我们运气特别的好。魔王暴出了三件法师的装备和两件道士的装备,我们三人商量一番以后。由于5件装备不好分,我只要了一件法神披风,其他的装备都给了他们。
从那以后,我们三人经常一起杀怪,打装备。pk时,不管多少人,都是我们三个人。从此我们在游戏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在游戏中我们就是兄弟,可以为兄弟去杀任何一个比自己牛b的人。
我只是一个无业游民,平时也不工作,一般有什么事浩叔就告诉我,然后我就去做事?我是杀手,一个没有人知道的杀手,见过我的人都已经死了。在我接到钱以后没有人会活到今夜,这是我的原则。
因为要我杀的人应该是很不愿意看到他在活着,我应该去帮助他。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不过我从不出面,这一切都是浩叔给我办理,浩叔是一名瞎子。什么都看不见了,其实他以前也是一名杀手,因为他一次的任务失败把自己的双眼弄瞎了。从此就退出了江湖,隐藏在在这里,可能是我的出生不好,从小没有的父母。是他把我养大的,并且把一身的功夫交给了我,当然我也做起的杀手这个行业。
杀手其实在这个社会生存很难了,并不是象武侠小说那样很酷。弄得不好就完蛋了,浩叔要我不要在做了,我答应了。所以我一直没什么工作,就在网游,最初我喜欢上了传奇,记得那个时候热血传奇刚开的时候我正在国外执行任务,所以赶上。回来之后传奇世界已经已他独特美丽的画面响应了热血,此爱上了传奇世界。
在这个游戏里我认识了很多的朋友。记得那个时候14区刚开,我就进入了游戏。这个游戏简直是太疯狂了,有时几十万人同时在线,搞得服务器超卡,有时不得不站在中州卖点东西,不过现在这个游戏比起以前要差了许多,主要是传世私服和外挂的介入,这个游戏不在象以前那样为了去冲级可以几天几夜不去睡觉。为了能得到练级之地而去和别人pk,为了杀一个小boss而大打出手,游戏是一个梦,一个可以在上面随心所欲的地方。
可以在上面打架不用负责,想骂谁就骂谁,一个人要是在大街上见到一个不认识的人你会去骂人家“滚开,这是我们地方。”估计人家骂他神经病,这就是那个让几千万人热血沸腾的游戏,记得当时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去升级才痛苦的到了33级,而现在这个游戏可以轻松的升到46级,带上原神,学上新的技能。他们花钱救公主,为的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天下第一的称号,为的那把天下第一刀。杀人不过是游戏中的娱乐,如果游戏没有了pk,估计没几个人会去玩了。
战士最不喜欢的是和道士pk,道士号称不死之身,一会是毒,一会是符。后面还跟着一条麒麟,让人很是郁闷。法师这个职业还是有很多人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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