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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转载改/风の物语

    1891年,奈史密斯想象的篮球是,球在人们手间蜻蜓点水般的传递,然后找到篮筐,就像摘桃子的姑娘们在果园里抛递采摘,而以下情景,显然出于他考虑范围之外:两条一米九开外的汉子彼此弯腰对视,肌肉紧张,就像斗牛士和公牛。两万人围观鼓掌,等着一个撞向另一个……和斗牛的类似是,如果那头公牛摔倒,球被斗牛士缴获,他们会集体欢叫,大屏幕会记录那头迷惘公牛的表情和汗水,人群对他比画手指。

    对东欧人来说,篮球如象棋般严谨,环环相扣,思考和游走可以取得空挡,但美国人,流浪者的后裔,血管像鸡尾酒一样混装了各种血液,其中有一种基因支撑着他们把殖民地、沙漠和荒原变成了伟大国家……这种精神让鲍勃库西有一天想起:控球熟练可以让我更好的保证球不被抢走……但如果我利用这种熟练的控球晃过对手呢?这就像二千年前,没有马鞍的马匹只被用来运输和送信,但当马鞍被配备、弯刀和弓箭在手,将军们立刻觉得,让士兵骑马冲破敌人阵线是个美好的主意。后来,有了以贵妇人为目标的骑士和堂吉诃德,有了20世纪初在西班牙数以千计的练习斗牛时被误伤的少年。像现在的孩子为艾佛森的一个美妙过人而歌唱:晃动突破是斗牛士伸弯头剑前旋转于牛眼前的穆莱塔……谁又不爱一击决敌的英雄呢?

    迈克尔乔丹:第一招决定一切。

    为什么1986年堪称史上最强之一的凯尔特人,会让一个还不怎么会远射的少年取下63分?为什么一个198公分的球员整季只进了12个三分球,却可以轰下场均37.1分?帕特莱利2006年说“韦德比早年的迈克尔只差5公分”……看一下2006年总决赛那个席卷小牛的青年,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迈克尔乔丹,在他1995年射出41%三分率、1995到1998年成为史上最好中投手之前,曾是(可能一直是)这个星球上有过的,最强突破者。他可以用连续胯下运球晃开伯德注意后跳投得手,也可以用连续后转身欺到篮下……如你所知,对他这样的人来说,一旦进入禁区就没有悬念了。

    真正使他有别于前辈的是两点:他的左右手运球之均衡,也许左手突破更甚于右手(看过乔丹晚年的人大概都有印象),他的惊人爆发力。他可以在瞬间将身体与地面平行,到了35岁,依然可以在他那最著名的一投中,像练瑜珈似的,做出那史上最著名的悬崖勒马。只要能在禁区附近起飞,他可以在空中思考如何得分,所以,他没有突破的死角。这让防守他的人左右为难。在他成为伟大的跳投手之前,乔丹最热爱的起手是反向垫步过人。伸出一步作为试探,或是向右侧做一个突破假动作,然后是向另一侧起步。压重心,第一步迅如烈火,你回过身,他已经跳起来了。然后你就等着成为集锦中的那个反派吧。

    阿伦艾弗森:蝴蝶独舞。

    在他退役之后的视频集锦里,我肯定第一个镜头一定是1996年12月21日的那一战:他,左翼斜插弧“比艾弗森还快”的家伙里,也许只有他名下无虚。可以防住韦德的辛里奇,“新纳什”里德诺,在大学时都夺不了他的风头。虽然一样是在街头上横行无敌的恶霸,他和廷斯利全不一样。2006年11月,tj这样形容艾佛森:“看到他,我像是看到了自己。”

    他们初次相遇是2003年11月,当场飞沙走石,ai自己形容“比赛成了田径场。”tj福德就是有这么快:他奔驰全场,加速时身体倾斜犹如f1赛车。因此,他甚至不需要过多的华丽运球,就可以卸开对手的脚踝。火云邪神所谓“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在他最著名的案例里,倒霉的是明尼苏达的迈克詹姆斯。tj福德飞奔到前场,停住身形,然后右手运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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