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朱元璋的儿子,朝廷的猛将。我怎么能想不到这点呢?一时的温存不过是迷惑人的美酒,醉一会儿就行了,怎么能醉上一辈子?
最后一次与越龙城在茶肆相见,我们约定好十月初八日出逃。十月初八日,日落前在南城门相见。从此萧郎是故人。从此北平是故乡。
在宝儿面前,我表现的非常喜爱朱棣隔三差五送来的那些宝贝,有时候还会故意抱怨一下徐云华。宝儿总是安慰我将来我与她不过是个名分上的区别,王爷心中最疼的是我呢。
听到这些话,我就会很得意。
我知道这一切,宝儿都会报告给朱棣。
初七,朱棣带我到已经全部收拾妥当的新居参观。这院子的气势不输徐云华的住处,且因新建,更显奢华。光是院子便比我现在所居还要大上几分。一排丫鬟房,主卧室宽敞大方,里头摆着红珊瑚的假山,数万年结晶而成的琥珀,挑金丝的窗幔,别人求做衣裳也不得的好纱糊着窗户,满屋子的木器都是上等的楠木。
“太过奢华,王爷这样实在惹人闲话。”我一边看一边淡淡道。
朱棣笑道,“到我这样的年纪,想宠个女人应该是没人会说什么闲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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