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愈发讨厌那种生活了。可能是自知生命无多的缘故吧,我开始从心里排斥那种不健康的放松方式,而更加喜欢这种平凡的近乎无聊的休息手段。在陌生的城市里闲逛,成了我在客场的一大爱好。
走着走着,我们来到了一个街头的篮球场。这是一个被铁丝网圈起来的水泥地球场,此时已经大约是晚上的8点多了,可球场上依旧借助着路边的灯光打的热火朝天。我和巴恩斯互换了一下眼神,篮球运动员的本能让我们决定走过去看个热闹。走到场外,我们停住了脚步,隔着铁丝网像里面看去。原来是两帮人正在打半篮。美国人打街头篮球,和我们国内有所不同。他们更喜欢打全场,而且打起来一招一式都是有板有眼的,挡、传、切、投,都带几分专业的架势,篮球大国嘛。这个时候他们打半篮,显然是因为灯光问题。因为这个球场不带照明设备,只能依靠路边的灯光来玩,尽管周围有不少很亮的路灯,但还是不够打全场所必须的亮度。场内两伙人你争我夺,场边还围着几名看客,散落的站在一旁,欣赏着比赛。
我和巴恩斯看了两眼,感觉两边实力平平,正觉无聊打算走的时候,一个身影却突然吸引住了我们的注意力。原来那些看客是等待上场的,他们是分三伙,轮流上场交替比赛的。刚才一方输了,就轮到场下一方上场了。新上场的一方有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引起了我的注意。看起来,他的身高应该和我相仿,但这并不是吸引我的原因,之前也说过,这种身高在美国实在不算什么。但他那看起来非常协调的壮硕身材,确实不像一个普通人所能有的。一条黑色运动短裤之下,小腿肌肉线条清晰,而上身的篮球背心之外,双臂饱涨的肌肉一看就是经过专门的练习才能拥有的。
果然,这个大汉并非凡夫俗子,刚一拿球,就背身硬挤着打了进去,一个迅猛而又标准的转身之后,篮下轻松的打板命中。更绝的还在后面,面筐的交叉步突破、低位的背身单打、中距离的跳投,这些进攻手段,样样他都使的纯熟精练。不一会,就把刚才赢的一方给打了下去。刚才那伙人,尽管以我们的眼光看起来很一般,但也绝对不是弱的可以被随便人都能修理的如此之惨的水平。我轻声和一旁的巴恩斯说:“那个壮汉,打的不错啊。”巴恩斯“恩”了一声,也是目不转睛的看着场内的比赛。
那个壮汉着实了得,在他的带领下,他们那伙,又接连赢了两局,他的队友几乎只需要做好防守就可以了,进攻上只要把球交给他,几乎都能搞定。要知道,这是街头,没有犯规、没有罚球的街头,这家伙,确实有那么两下子。此时,场内的半篮比赛停止了,输球的那几伙人似乎厌倦了,也可能是因为天晚了的缘故吧,总之,他们不想打了。一个走的,紧跟着又是一个、两个......于是,刚才还算热闹的球场,只剩下了六个人。
“哥们,来吧,加上你们。”这个时候,场内的那个壮汉对我和巴恩斯发出了邀请,他声音浑厚,有一种威猛的感觉。不过听起来,似乎也不怎么年轻了。
我正犹豫,巴恩斯拉住了我,并且做出了回答:“不了,我们看看就好。”我明白,拒绝是理所当然的。首先我们没必要在面临重要比赛的时候在街头打球、更重要的是这里的灯光条件很一般,这样的环境下打街头球,是很容易受伤的。
“喂,我说看看你们俩,都有一副男人的身子板,怎么却表现的像两个娘们?打会儿球而已,又不会吃了你们。要是害怕,就离开这儿,滚回你们该去的地方吧。”壮汉又发话了,这次言语激烈的很。奇怪的是,尽管这家伙语气态度都很不友好,但我却没有生气或者愤怒的感觉,也许因为他说的没错吧,我自己也觉得如此谨小慎微确实不够爷们。浦饭幽助说过“打架不分男女”在我看来,打球也应该不分场合。
我没什么过分的反应,巴恩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