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记得?
在她还是肉食动物的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家乡的坛焖猪手。肥嫩的猪蹄在瓦坛里用文火焖到烂软,浸透汤汁,色泽酱红透亮,入口糯而不肥,香而不腻,每次回家都要美美吃它几顿!
有一次绍霆带着她参加mba同学聚会,就是在这家餐厅,桌上一盘南乳猪手肥腻生猛,被冷落桌角无人问津。晓湜已经吃了两块,不好意思再夹,于是就捅了捅绍霆,示意他给自己弄一块。谁知,这位大哥二话不说站起身来,直接端过盘子放在离她很近的地方,还大大方方说,我女朋友爱吃。晓湜登时就闹了个大红脸。
菜陆陆续续上齐了,晓湜吃来吃去就是她自己点的那几样素菜。
周绍霆不由关注起她筷子的动向,只见那两根细杆挑挑拣拣,哪怕是碰到了素菜中的荤腥都会绕道而行。
什么毛病?他随手夹起一大块猪手放到女孩的餐碟上,“尝尝吧,还不错。”
晓湜一愣,盯着突然降临的猪手看了一会儿,才磨磨蹭蹭地夹起来,把嘴凑过去咬了一小口,接着就放下了,再不碰一下。
周绍霆看她那副为难的样子,便问道:“怎么,不好吃?”
晓湜摇摇头,“不是,挺好的。”
“那为什么不吃?不要跟我说你在减肥。”男子的语气很平常,并不严厉,但却让人觉出是一种责怪。
晓湜摇头否认,“没有,只是……我不喜欢吃肉了。”
自从她父亲那次大病之后,妈妈便开始吃斋礼佛,为父亲祈福长寿。她也跟着以素食为主,虽不像妈妈那样严格虔诚,但渐渐的,不知是心理原因还是习惯使然,就真的不喜欢吃肉了,会觉得有腥气。
这些,周绍霆自然是不知道的。他打量着对面的女孩,眉心渐渐聚拢,语气也强硬起来,“你这样可不行,看你现在瘦的!”
晓湜应声抬头,望着说话的人,这样的口气让她觉得很熟悉。
以前,这男人就说她瘦,在一起吃饭时总不免督促她多吃一些。
虽然,晓湜纤细匀称的身形一直是姐妹们羡慕的对象,但绍霆却不以为然,说胖一点身体才结实,更健康。
晓湜还记得,有次两人一起吃饭,她没什么胃口便吃的少了,刚从饭店出来,绍霆就走进旁边一家西点坊,买了块模样诱人的鲜奶蛋糕递给她,说:“你今天吃的太少了,罚你回去把这个吃掉。”
一个学期下来,晓湜胖了快十斤!可绍霆却觉得还可以再胖一些。有时候,晓湜真怀疑,这人的审美是不是跟着唐朝来的?
室友都发觉晓湜丰润了,心直口快的亮亮当众指出:“颜同学,你胖了好多你知道吗?你没见一大票美女都在为了恋爱减肥呢!你倒好,谈了恋爱还真是心宽体胖!”
晓湜无奈诉苦:“周绍霆总逼我吃东西,他说我太瘦了。”
一语毕,室友们都羡慕得不行!白洁怨念地说:“要是我男朋友也这样就好了!他就成天说我胖,还叫我减肥……”
室友们酸溜溜的感叹声犹在耳边,而今的两人却再回不到昨日。
晓湜侧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腕,好像是又瘦了些呢。
这顿饭吃得格外沉默,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时间仿佛被抻长了,让晓湜感到不安而疲倦。
周绍霆刚才说自己饿了,但却并没有吃多少,他看晓湜撂下筷子,也就结束了自己的用餐,摸出烟盒放在桌边,意态闲信地问道:“你这几年,在做什么?”
他这是在明知故问,他早就通过其他渠道知晓了颜晓湜这几年的动向。
“我去北京读研了。”
“为什么不留在北京?”
是啊,她为什么不留在那里,还要再回到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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