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等我再遇上你的时候,你已经是一名优秀的盗贼了。或许你会问怎么才能找到我,我
只能告诉你,只要你一直走着盗贼之路,我们终究有一天会再次相遇。呵呵,虽然我走
了,但是这并不影响你的修炼,我给你那本书里有很多关于盗贼的经验之谈,希望你可
多看。对了,临走前,我给你留下了些礼物,希望你能喜欢,就在墙角的那个包袱里,
好了,不多说了,期待我们的下一次相见。
基德,字
金斯斯走到墙角边,发现那里果然有一个包袱,打开包袱,发现里面有一张纸,还是基德写的,里面写着:这里面放着一对匕首和一瓶毒药,匕首的名字,叫恶魔之吻,它们本身就是一对,这是我成名时所用的武器,不过我现在不需要了,就送给你,将两把匕首用作防御的话,可以免疫任何初级魔法,而高级魔法则可以免疫百分之八十的伤害。而那瓶毒药,呵呵,是我留着给你防身用的,我可不希望我的徒弟哪天小命丢了,这瓶毒药是我从一个有名的毒药师那里要来的,它足以让高级战士类的武者全身麻痹,动弹不得,不过只有这一瓶,慎用!
金斯斯看着面前基德给他留下的东西,一言不发,虽然只有一年的时光,但是有基德的陪伴,至少让他感到并不孤独,现在基德走了,他不知道以后将要怎么办。后来,慢慢的,金斯斯开始了他的偷窃生涯,他将贫民窟中的那些孤儿一个个的接到自己的家里,用每天偷来的钱买吃的养活着他们,直到金斯斯遇上凯瑟的那一天。
(说到这里,金斯斯的故事也就说完了,如果大家问道,为什么不仔细描写金斯斯的盗贼训练过程。我想说的是,毕竟这本书的主角不是金斯斯,而是凯瑟,所以我不准备针对盗贼训练写很多,不过在后文中会慢慢的提到一些,如果全部放在一章里面写,我觉得也没有什么意思,好了,不多说了,希望关于金斯斯的故事,大家可以满意。从明天起,将回到凯瑟的视角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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