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躺在床上许久,我还是没有能进入梦乡。
镶嵌在天花板上的平面电视,两个相声演员在嬉笑怒骂、相互调侃,作为观众的我,闭着眼却看到一只只跳过栅栏的小绵羊;床头的组合音响,某个不知名乐队的重金属摇滚正尽情地狂野奔放,绝对可以用噪音来形容的吵闹,作为听众的我,捂着耳朵只听到报数的一二三。我的神思早已不知流向了何方。
这是最适合我入眠的环境,一向如此。我是个怪人,毫无疑问。
什么人说过?人之所以能在黑暗与寂静中入眠,是因为身边有什么可信赖的存在,它会守护着自己,所以可以安心地闭上双眼,不会寂寞、不会害怕。那么,习惯了在光亮与噪音中入眠的我,是因为寂寞和害怕?
可笑!我独来独往,从来不需要人陪伴!
为什么在这最适合我入眠的环境中,我却迟迟没有能进入梦乡?是因为现在是下午三四点,不是正常睡眠的时间?还是因为落下了今天的午餐,此刻肚子仿如闹钟般咕咕地叫?
叹了口气,我睁开双眼,放弃了入眠的打算。
呆呆地仰望着天花板,想着天花板会不会就这样砸下来,把我砸个头破血流,肝脑涂地,那感觉一定很痛快。但我住的房子,虽不是超级豪华,却也是h市中心高级住宅区里的套房,其牢固程度太有保障,会砸下来的几率是微乎其微。侧过头,眺望窗户外面的自由世界,想着从这里跳下去,模仿自由落体的动态,是不是能在堕地前的一刹那、肾上腺激素激增的几秒,感受到与鸟儿一样的自由自在?但楼下来来往往的行人,如果那么一个人那么幸运地接受到我投怀送抱,一起牵手奔往西方极乐世界,那实在太过冤枉……
“咚咚咚……”,剧烈的敲门声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有人把专职叫人的门铃搁在一边不用,却那么乐意以双手捶打而代劳。不过用膝盖想也知道门外的人是谁,没有几个人会喜欢来有我的地方,当然门外的人也一样,只是她责任所在,只是她迫于无奈。
我下了床,穿上拖鞋,径直朝大门走去,一手握住了门把。
打开门,意料中的人,双手叉腰地站在我面前,意料中的一脸不快。
“为什么要告诉他们我没和你一起住?”劈头盖脸来了这么一句,她用质问的语气。
眼前的女人,毫无疑问是个大美人。三十左右的年龄,因为保养得当,比起二十出头的妙龄少女,除了与之几乎无异的年龄外表,更多添了一分勾人的妩媚气息。只是一身的名牌与金银首饰,看起来未免恶俗,当然有人会称之谓“高贵”,但就我而言,绝对无法联想到这个词汇。
“他们问话,我据实回答。”我简短道。眼前的女人,只在每月固定时间,给我一笔固定的生活费用,之后便消失无踪。最近只是通过汇款,连见面都省下了。她不喜欢看到我,我自然也不想和她多说一句话。
“你还把那两个老不死的当成是撒娇对象而诉苦不成?!他们要真在乎你,怎么不把你接过去一起住?!哦,我差点忘记了,他们要照顾那几个有出息的儿女们生出来的可爱孙子,腾间房子给你住还不如给乖孙们当玩具房!”女人冷笑道,言语中满是讥讽甚至仇恨的味道。
“好歹是你的父母,你这么说他们,也不怪你的儿子不喊你一声妈!”我也咧开嘴,生硬地笑了起来。
“你都快十八的人了,还要我把屎把尿不成!?你以为我那么闲是不是,谁他妈有空理你死活!?……”女人发飙了,用与她的高档外貌完全相反的低俗语气,直指着我的鼻子,开始滔滔不绝地念起紧箍咒来。
但我不是孙悟空,此咒对我无效,无视是我的专长。
我走到客厅,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女人一路尾随着咒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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