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她早就注意到了我,只是我从来不知道而已,我们之间隔断的那匆匆人海却是让我们彼此相互错过再错过,就连她换了新的工作也没有办法告诉那个站在很远地方的我。这些都是她在那个号码上面和我说的,当然,我也知道了,我在看着她的同时,她也在用着那面小巧的化妆镜看我。
网络的渐渐接触,让我们相互相熟彼此。我知道了她喜欢吃的是这个城市十几年前就不生产的那个包装亮闪闪的酸溜溜的小小糖果,记得这个小时候外婆用来哄孩子的糖果,却是那个时候最为珍贵的东西;我也知道了她总是喜欢着粉红色,粉红的发卡,粉红的吊坠,粉红的手链还有粉红色的鸢尾花;我当然知道了她不喜欢黑色的西服搭配,喜欢酒红色的领带搭配着一个像是在罗琳的哈利波特里面的邓布利多一样的那种只有下半框的眼镜。
作为对等的交换,她也知道了我的很多事情。比如我喜欢蓝色的西服不喜欢蓝色裤子,喜欢熬夜写作和不修边幅的生活,喜欢蝴蝶甚至比女生还要喜欢。
直到后来,我们终于难耐我们相互这样的假装,见面相互倾诉衷肠。
我们顺理成章的在一顿饭的功夫成为的彼此的另一半,成为了这座城市中,众多幸福的情侣中的一员。没有我想象中我半跪在饭桌前面手里拿着一束玫瑰;或者在人群众多的大街上突然站在长椅之上大声向她表白这些种种我幻想多次的对另一半演绎的都没有,就是那么一个小餐厅中,就是那么一顿像是朋友间相互倾诉的饭,却让两颗在这个小小的城市中的灵魂紧紧触摸彼此,缠绕至深。
我想这就是现代的爱情,不需要太多时间的沉淀,却是深深触及灵魂。
我们两个人在一起之后,一起穿行着大街小巷相互手牵手,一起去看深夜的电影,一起吃饭,一起做很多很多事情。就像是全天下写的幸福一样,做着全天下情侣做的事情,那些事情太多太多,我现在却是都记不清了。
唯一记忆最深刻的,是我们呆过时间最常的那个小小广场。
每天都会准时有小孩子来玩,然后小孩子回家吃饭换成了大妈们来跳跳广场舞,当然也有一些大爷们会来这里叫他老伴回家,那时候的我们,经常坐在了那个广场最受欢迎的秋千上,看着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相偕手沐浴在最后的阳光下。
我记得那天你看到一对老人携手回家的场面和我说“我们以后就在这里举行我们的婚礼,不过你也想要我驾着七彩祥云站在你的面前。你犹豫了很久,到了送你回家你还是没有决定下来哪一个更好。
第二天,阳光很好,我带着你来到这个广场。那里原本破烂的只剩下铁架子的遮阳板,让我找那几个朋友一起连夜换成了三棱镜。当我拉着蒙着眼睛的你走进这个小广场,给你解下脸上的那条丝带之时,你第一次在我面前哭了,你抱着我说那是你看到过的最美丽的礼物,没有之一。
那个广场现在每个阳光照耀的时候,都还是很多情侣携手在我制造的七色光中漫步,我们,原来也是这样的。
也许我不在错误的时间带着你出现在错误的地点,很多错误就不会发生。但是,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如果,我们只能在时间和记忆中苦苦的后悔,想要再来一次。
我们幸福的过了一年,所有认识我的朋友的会看着她的照片对我说我拥有着极好极好的运气。我知道,这是我唯一比他们强的地方,就像是不知道谁说的,老天是公平的,拿走你一些东西就一定会在另一些地方补偿你一样。我想,你就是上天给我的恩赐。
可惜,可能老天拿走我的东西实在不能够等价于和你相守一生,于是他在我拥有你的时候,又将你带离了我的身边。
那一天是我的生日,你说要和我在游乐园高高兴兴的过一个只属于我们另个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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