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搞到吗?”兵小兵仍不死心地问。
“这要看你出什么价了?”圣欧斯说。
“可你刚才不是说一文不值吗?”
“是,我是说过,不过,我亲爱的朋友,东西是不值钱,消息却值钱。我现在没什么东西可卖的,只有靠卖消息维生。”
“可是在这里有钱又花不了你,你要那么多钱干嘛?”
“我是商人,钱就是我的命根子,没钱我就活不了。我也不宰你,一百个金币。”圣欧斯大言不惭地说。
“你打劫啊,一百个金币,放到过去,可以卖多少东西?”兵小兵尖叫起来,“现在我拿一百个金币去联邦共和国,可以换个三等勋爵回来。”
“好啊,那你就去换个爵位好了,我又没逼迫你,是你自己要卖的。”
圣欧斯在兵小兵心里原有的那点好印象一下全没了,奸商奸商,无奸不商,他气得牙根直痒痒,可却没一点办法。平时馒头不值几个钱,可是当你在没有粮食的绝境中快要饿死的时候,有人拿出一个馒头给你,无论多少钱,你都会毫不犹豫地去买,这就是环境所逼。
“好吧。”最终兵小兵还是妥协了,“先赊着。”
“不行!”圣欧斯断然拒绝了。
“可你刚才还让我赊了呢?”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
“可我们现在真的没钱。”
“没钱不是还有东西么?”圣欧斯笑眯眯地看着兵小兵说。
“什么意思?我实在想不出我身上有什么东西值一百个金币?”兵小兵一头雾水。
圣欧斯摸着的上身,意味深长地说:“其实我比你还穷,连衣服都穿不起。”
兵小兵恍然大悟,说:“你是想要我身上的这件衣服?”
“是啊,虽然这破衣服不值钱,但是穿总比不穿好。”
看到圣欧斯两眼放光,兵小兵就知道这个老狐狸一定发现了他身上的衣服是圣者麻衣。
“不行,给你那我穿什么?一出门我立马就被冻死。”
圣欧斯立即从床底拿出一件皮衣,说:“这是用雪狼皮缝制的皮衣,再冷的天穿上它,你也不会感到寒冷。”
“你有衣服,干嘛还要我的衣服?再说你这么好的皮衣跟我这个破衣服换,你岂不是吃了大亏?”兵小兵故作糊涂地说,他当然知道圣者麻衣的价值远大于皮衣,他是想弄明白圣欧斯到底在搞什么鬼。
“唉,我得了一种怪病,对皮毛过敏,所以我才想要你那件衣服。”圣欧斯不愧是老奸巨猾,兵小兵无法从他的话里弄清楚他的用意。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事绝对没有他说的那样简单。
沉思了一下,兵小兵说:“好吧,成交。不过这衣服是一个长者送我的,对我很有意义,所以我只把它当作抵押,日后有钱,我要赎回来。”
“没问题,只要你有了钱,随时都可以。”圣欧斯笑得喜眉颜开。
兵小兵脱下圣者麻衣心里还真舍不得,据他现在所知,圣者麻衣可以防水防寒,而且还可以消弱部分攻击力,提升威望,至于还有什么其他用途,还不得而知。不过单就这几种功能,就已经是个宝贝了,尤其对他来说,每一种功能都是至关重要。
可是,面对在冰天雪地中残存的数万人的生存,他还是忍痛割舍了。
当兵小兵脱下圣者麻衣的时候,圣欧斯两眼再次放亮,瞪得滴溜圆,吃惊地说:“咦,你脖子上带着的,是蓝石礼戒?”
“是的。”兵小兵并没有否认,反正他也不打算再求圣欧斯什么了,也不怕他知道。
问题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直到兵小兵重新船上雪狼皮衣,把蓝石礼戒完全掩盖起来,圣欧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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