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十四、昔时恩,今日意――青楼悲剧(第1/2页)  青楼文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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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欧阳修《蝶恋花》

    鲁迅说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青楼无疑是具有很大的文化价值的。但青楼注定要走向毁灭,而且真正的青楼已然毁灭。所以,青楼本身,就是个悲剧。

    尽管青楼给人的表层印象仿佛天天上演着喜剧和闹剧,但读过一点黑色幽默、读过一点荒诞派的人,自会看出,那喜剧和闹剧完全产生于一种“间离效果”,那只是角色的喜剧和闹剧,而演员自己的故事,却大都是悲剧。

    也许会有人举出一些妓女的“幸福”归宿,来证明青楼生涯未必是祸。但在一个男女不平等的世界上,就算有若干男人大仁大义、大慈大悲,甘与心爱的女人分享自由平等的“幸福”,可这本身不就含有悲剧意识吗?既为妓女,就已经毁灭了一种价值;追求“归宿”,则又要付出新的毁灭。总而言之,毁灭的都是人的尊严、人的才智、人的真性,“幸福”了,就不“悲剧”了吗?

    曹禺的话剧《日出》里有个富孀――今日称做款姐的顾八奶奶。她腰缠万贯,养活着一个“中国的第一美男子”胡四作为面首。就因为有钱,胡四向她求婚达12次之多;就因为有钱,她明明是个“满脸擦着胭脂粉的老东西”,众人却都夸她年轻、好看。这位款姐该是够“幸福”了吧?然而她却对陈白露说:“我是蛮幸运的一个妓女了。自身条件好,遇见一个心疼自己的好老公,还认识一个最善于关怀妓女命运的大诗人,然而却连为老公守节都做不到,非死不可。这悲剧的发生,不就是因为她历史不够“清白”吗?她独居的方式和殉葬的方式,也都是刻意在“清白”二字上的,悲矣。

    像关盼盼这样,毕竟还与心爱的老公相守了几年。再如前文讲过的柳如是、董小宛、李香君等人,虽也个个是“悲剧之星”,但毕竟也算饱尝爱情的甜蜜,可说是悲中有喜。然而大多数妓女别看整天调情做爱的,却根本与“爱情”二字无缘。青楼中最普遍的悲剧便是性与爱的分离。

    青楼再高级,出卖的也只能是性、是色、是艺,而不可能是爱。爱从本质上讲是不可能进行交易的。然而在交易性、色、艺的过程中,妓女往往容易产生“爱”的感情,这种感情与青楼的营业目的是具有本质性的冲突,它使妓女在这场冲突中承受了巨大的痛苦,结局则大多是忍痛割爱或为爱献身。总之,性与爱无法得到圆满的统一。

    宋朝有个叫王幼玉的妓女,与柳富相爱,二人焚香盟誓,私订终身。分手后,王幼玉相思成病,一卧不起。临终前剪下头发和指甲,留赠给她铭思入骨的柳郎。另一个叫刘苏哥的妓女,因鸨母的束缚而不能与相爱的男人同去,痛不欲生,有一天郊游时,面对大好春色,泪下如雨,活活哭死。又有一个叫陶师儿的妓女,也因同样情形不能与心上人王生欢爱,便在一次游西湖时,与王生抱在一起投水而死。还有一个姓林的妓女,与爱人双双吊死在屋内。是红颜多薄命吗?准确地说,是青楼多悲剧。青楼里最易绽放爱的花朵,但却最难结出爱的果实,多情之人只能眼看着乱红飞过秋千去,零落成泥辗作尘,徒唤奈何。

    性与爱的分离也并不是青楼中独有的现象。直至今日,恐怕多数普通人也做不到性与爱的绝对统一。爱人、配偶和性伙伴往往是由不同的角色分别担任的。所以青楼在这方面的悲剧还不算最甚。青楼悲剧中最致命的一点是,妓女永远被抽去了人的尊严,永远被排斥在正常人的概念之外,这是真正不可弥补的大悲剧。

    《情史》中记载了大文豪苏东坡的这样一件事:

    坡公又有婢,名春娘。公谪黄州,临行,有蒋运使者饯公。公命春娘劝酒,蒋问春娘去否?公曰:“欲还母家。”蒋曰:“我以白马易春娘可乎?”公诺之。蒋为诗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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