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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要过三万字,才能冲新人榜,我搞误会了,晕!】

    我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当然,这是在十岁之前的感受。十岁之后,我就不这么认为了。

    能出生在城里,而且平安的渡过了十年,老实说,我应该庆幸。

    六岁那年,我上了幼儿园;十岁那年,我三年级。

    那一年,发生的事,改变了我的一生。本来,我应该和别人一样幸福的。

    可是父母在一次旅游中,客机集体失事,我的亲人就只剩下了奶奶。但她却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引发了大病,然后几乎花光了父母的陪葬费。

    如果陪葬费能再多几十万的话,也许我还能留下一个亲人,可惜,没有,奶奶在我十一岁生日哪天永远离我而去。

    那时候,我除了父母名下的这一套房产,再什么东西也没有了。

    妈妈曾经告诉过我,好男儿,不哭。

    我没有哭过,不论是爸妈的葬礼还是面对奶奶的去世。

    邻人们都很怪异的看着我,用我不明白的眼神。

    新年后,小区的刘奶奶将我送进了学校,还是免费的。生活费,我在他们的帮助下处理的全部的家具,将房子租了出去。

    在学校里,我学习认真,品格高尚,是个好学生。所有的老师都认为,我应该就是标准的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栋梁。

    可是高三的一件事,改变了我的命运。从此,我逐渐脱离了原本的生活轨迹,踏足令人不齿的群落。

    萌,是我喜欢的女生。漂亮,而且高傲。

    她的家庭很好,我只能仰望她,对她从来没有过什么奢望,只需要看着她,就好了。

    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喜欢她的事竟然被传到她的耳朵里了——我确认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也不知道是集体宿舍中谁最先发线了我看她时的痴呆样,然后竟然就传了开来。认识的人都嘲笑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难!

    本来这没什么的,我根本不在乎那些嘲笑。只不过是让她一看见我就躲,尽量减少自己在我视线里存在的时间,可是,偏偏我喜欢她的事被枫知道了。

    枫是我们学校里男生里最叼的一个,人长的帅,家里有钱,学习也好。他也喜欢萌,只是还没追到手。

    我没有想到,他会那么对我。喜欢萌的人很多,枫却选择了我敲,震其他喜欢萌的那些老虎。

    在一次晚上,一个学生摸样的人到宿舍找我,说有人找,我没多想,就跟了出去。

    结果,十多个人,拳打脚踢,打了我半个多小时,直到他们打累了,才住手。我还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打我,直到最后走时,一个人说了句:以后离萌远一点。

    从始直终,我没有流泪,也没有求饶。

    后来我也终于知道了,这是枫找来的人。我才明白,自己不强的话,看人也是一种罪过。

    我才知道,原来那么优秀的人,也有见不得人的一面。

    这之后,我买了几本练习拳击的书,自己练习。我要报仇,用自己的能力。

    我从来都没有发现,自己还有练习拳击的潜力。三个月后,我已经能打过街头三名手中有刀子的混混了。

    终于高考了,我的志愿是老师帮我选的。因为我不知道我该去做什么。

    考完试,我截住了枫……

    等我再次清醒后,我已经在看守所里面了。

    两个月后,牢房里,我是老大。可是,我也全身是伤了。但看着上千人一起喊老大,真的很过瘾。尤其,这些人里面还有杀人犯时。

    终于,我还是没被判处什么大刑,最后判了个监外的两年监禁。也的确是,又没打出什么残疾来,都没有打昏他,只是断了几根肋骨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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