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三九四 法律是给穷人制定的(第2/2页)  我老婆的秘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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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居然是价值近十万的奢侈到极点的超豪华手机。于是,这位倒霉的保姆,竟然因此而锒铛入狱,最后以盗窃罪被一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大家看到这里,一定会突然间明白过来,原来华厦的法律,也是如此,给穷人,挖了这样深的陷阱,而给无良的财主,却张开了一把法力无边的保护伞,而且还理直气壮!

    而我们的这些检察官,是如何论证保姆的罪行成立: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芸说的欠款一事,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可以这位检察官也觉得自己这话说得有些昧良心了,所以,赶紧又加了一句)即便如她所说苏先生欠她的工资,那也不影响她的罪名和量刑,因为欠钱和偷手机是两个法律关系。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量刑应在10年以上。”

    在看看我们这位精英法官是怎么解释的:

    被告人张芸采取秘密的方式,趁被害人不注意,将被害人手机先是放在厨房里,后又藏匿于楼下的萝卜坑里,企图非法占有,涉案价值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关于辩护人提出的张芸的行为应认定为自首的意见,经查,该案系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手段,将张芸作为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时,张芸才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张芸又否认自己的盗窃行为,辩解称因被害人拖欠其工资,其才拿被害人的手机,其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张芸的行为构不成自首,故对辩护人上述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看着似乎还真的挑不出毛病来,有更据,白纸黑字。

    不得不说,这个案例的检察官跟法官要么是天才,要么与这位赖账的财主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否则,不会将一个连贯的法律事实,这么明目张胆的切割成财主赖保姆的工钱,跟保姆藏匿手机,是全然没有因果关系的两个事情。并以此作为重判可怜的保姆张芸10年重刑的事实根据。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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