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的条款,也就不难理解了。
孙泽生一开始的设计是低门槛原则。
具体一点讲,就是不管什么企业和公司,愿意加盟友盟风投的话,可以随时提出申请,并且签署声明,愿意遵守友盟风投的章程,就可以成为会员单位。至于退出,就更简单了,就是不管是哪家会员单位,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退出,而且只要提出申请,就视为已经退出了友盟风投。
孙泽生拟定的章程草案,唯一算得上严厉的条款,就是他一周前,跟李子峰他们说过的,只要是退出了友盟风投,就失去了再次加入友盟风投的资格。
对会员单位拥有的这方面的权利,李子峰c尹晨娣等人一致表示,要求修改。经过了一番激烈的讨论,最后条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孙泽生c乔治?史密斯c李子峰所代表的美国时间基金会等会员单位为友盟风投的发起成立人,任何后来的公司想加入友盟风投,必须要有至少一个发起成立人进行推荐,之后,需要对被推荐的单位进行表决,需要有一半以上的发起成立人同意c超过三分之二多数的股权同意,被推荐的单位才能够加入。
至于退出,孙泽生提出的退出条款,基本上得到了保留。但是对于推出之后的会员单位是否能够再次加入,与会者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吵了半天,最后达成了一个妥协的方案,就是会员单位退出之后,还可以再次加入友盟风投,但是再次加入的时候,需要有不少于三个发起成立人的引荐,并且超过三分之二的发起成立人同意,超五分之四的股权同意,才能够重新拥有会员单位的资格。
如果是发起成立人退出之后,再申请加入,则永久失去发起成立人的资格。
这个条款是极其苛刻而又严厉的,意味着从友盟风投退出之后,再想加盟,难度会提升n倍,几乎没有成功的希望。
对孙泽生所提出的章程草案的会员单位的义务部分,与会者也讨论的相当激烈。李子峰等人都是在商海沉浮多年的商界精英,孙泽生在条流露出的意图,他们就算是不能完全揣测出来,也能够猜出个不离十。
对于,互相扶持,互相提携的条款,他们倒是不反对,但是他们一致要求,要增加一个条款,就是在帮助其他会员单位的时候,伸出援手的会员单位可以量力而行,而且这个“量”的权力在会员单位自己,其他的会员单位不能干涉。
如此一来,孙泽生发起成立友盟风投的意图就受到了相当程度的削弱,不过这种事情急不得。友盟风投本来就是一个非常松散的组织。就像几个人合伙开公司一样,合得来,就一起干,合不来,就散伙。想把大家伙拧成一股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孙泽生这个倡议人和控股者做出更多的努力。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孙泽生有意识地搞出来一个友盟风投,这是他在成长为权商路上,非常关键的一步棋。友盟风投的成立,昭示着他已经有了一个权商的雏形了。
随着友盟风投的成立,在海外设立太空公司的事情,就不得不提上了日程。第一家海外的太空公司在那里选址,就成了争议的热点。这一块,孙泽生不是太关心,他很干脆把这件事,交给了李子峰和乔治?史密斯来处理,这两个美国人很快就组织了一个考察团,像模像样地到全世界考察去了。
孙泽生也没有闲着,特区市那边传来了消息,经过长时间的讨论c论证,特区市决定和孙泽生联手,对特区市缺水的状况,进行根本性的治理。
特区市政|府已经同意把市政用水c污染治理等工作一块打包给孙泽生来做,特区市政|府通知孙泽生过去和他们签订合同。
孙泽生得到消息后,马上带上宋嘉依c郑坤明等人远赴特区市,准备和特区市签订合同。这是孙泽生在国内得到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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