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阳光以极低的偏角投进了砾石镇旅店的某间客房中,然后轻轻的照射在了某个正处于沉思状态的男人的脸上。
男子有着一头精神的黑色短发,面容清秀而干净,嘴唇紧抿,眉头紧锁,神色似痛苦,又似纠结。
不久后,他换了一个思考的姿势,改用单手撑住下巴,手肘则撑在结实的藤椅扶手上。
他的旁边则静坐着一个只穿着睡衣,哈欠连连的狼人族女孩儿。只见女孩儿的脑袋就像某个世界中名叫“磕头机”的机器般,时上时下,让人忍不住担心她会不会一头栽到地上。
最终,打破这种沉闷气氛的是一串轻而有节奏的敲门声,男子闻声转过头,对着门外问道:“是马蒂吧,有事吗?”
他记得马蒂已经来送过早饭了,而此时距离中午尚早,故猜测对方是有其它事情。
“岚哥哥,下面有一个自称是你妻子的精灵族姑娘指名要见你。我觉得她在说谎,所以没让她直接上来。”
马蒂的话立刻让林岚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翠色的倩影,或者说是一个不靠谱的女精灵!他几乎是脱口就喊出了对方的名字:“碧苔丝!”之后又赶紧给马蒂解释道:“我认识她不假,但她和我绝不是她说的那种关系,我们仅仅是朋友。”
当然啦,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准确的说他们是滚过床单的朋友!
“那我就让她上来咯?”马蒂不以为意的回道。因为她本来就不信碧苔丝说的话。
“嗯,让她上来吧。”
打发走了马蒂后,林岚摇摇头轻声失笑道:“回来的这么快,看来是没得到什么收获啊。”
以他对碧苔丝的了解,碧苔丝绝对是那种得有人拿鞭子在后面督促着,才肯上进的人。假如碧苔丝的“讨债之旅”进展的很顺利,成功的从斯托姆蛮石那里弄到了钱,那她肯定舍不得离开吃喝玩乐一应俱全的王都,得等钱糟蹋光了后才会记起和自己的约定,来砾石镇与自己汇合。
事实证明他料的很对,碧苔丝这趟王都白跑了,斯托姆蛮石根本不在王都,或者已经死了!
正所谓怀璧其罪,一没背景,二没实力的斯托姆蛮石怎么看都不像是能保住巨额财富的人。更何况那批红魔粉是有主的东西,那个曾派人追杀碧苔丝的贩毒组织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一直追查他。只要稍有不慎,泄露了自己的行踪,那麻烦必定会接踵而至。
“有吃的吗?最好再给我准备两瓶酒。”
从王都到砾石镇,一路上风餐露宿,没吃好没睡好的碧苔丝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一开口便是要吃要喝。等吃饱喝足后,更是把衣服鞋子一脱,毫无顾忌的霸占了林岚的床,睡大觉去了!
而她这一觉睡的可真够长,待她睡醒时,太阳都已落山。借助晚霞的余光,她看到床头上留了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着:“醒了后不要乱跑,饿了就到楼下找马蒂,我带着希雅到南边的森林办点事去了。另外你该洗洗澡,换身衣服了。如果无衣服可换,就先到衣柜里找身希雅的换上,回头我再给你买。”
“哼,罗嗦!”
话虽如此,碧苔丝还是乖乖照办了。其实就算林岚不说,她也会这么办。别忘了,精灵可是以洁癖闻名的种族。若非路上实在没条件(主要是没钱),她绝不会把自己整成眼下这副邋里邋遢的模样。
只是胸前没有二两肉的希雅的衣服,显然不适合身材火辣的碧苔丝。碧苔丝试了又试,还是没法套上希雅的衣服,于是只好拿了件林岚的衣服,先凑合着穿了。
不过美女穿什么都好看,碧苔丝就算是穿男人的衣服,依旧明艳动人,并且能让人浮想联翩。比如宽大的衣袍下,是不是别无他物了。
当穿着凉鞋,十颗粉雕玉琢的脚趾和洁白如雪的腿都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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