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七节 我是黑帮,我怕谁?(第3/4页)  丐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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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

    赵天知道,所谓的玉米花和果盘,两样加起来,成本绝对不会超过二十块钱。暴利,这就是人间的游戏规则。一个愿卖,一个愿买。管那么多做什么?

    往来穿梭于众多酒客间的苏容,总会遇到几个心怀叵测的男人,暗中伸手伺机揩油。她也已经习惯于这种突如其来的“偷袭”。每次,对方指尖即将与自己身体接触的瞬间。小容总是略微而不失分寸地偏朝另外一个方向。那种敏捷的程度,简直就像一条滑溜的泥鳅。令人根本无法捉摸。

    这也是一种变相的修炼。连小乞丐都觉得:姐姐的身法越来越灵活。照此发展下去,速度,恐怕连自己也难以比及。

    忽然,旁边一阵莫名的骚动。引起了他的注意。

    大凡所谓的黑帮,在人们的普遍印象中。总是满面煞气,身着奇装异服,脸上挂满疙里疙瘩的伤疤。身上还纹满恐怖凶虐的图案。左手拿匕首,右手拎砍刀。一副天下唯我独勇的刺头角色。

    这是被影视作品脸谱化的结果。也是被诸多蒙昧少年所崇拜,认为是铁定不二大哥的标准模样。遗憾的是,这种偶像派的人物,在现实当中,似乎并不多。

    如果当真如此打扮,不外乎在脑门上贴着“我是恶人”几个大字。这种人,无论警察保安见了,只会上前一顿乱打。然后直接扔上警车抓走。哪里可能让你在街上横着走危害治安?这不根本就是砸了警爷们的饭碗吗?

    郝虎,就是其中代表。

    父母下岗,口袋里没钱,念书不上进。加之看了太多早期港台影片里,黑道大哥号令天下的霸色。郝虎只觉得:这才是老子日后的人生目标。

    从十岁混到二十岁。凭着一把菜刀,外加跟着几个京剧团的武生练了半年。加上好勇斗狠,敢打敢杀。在城南一带的片区,郝虎的名气倒也略有人知。只是,在知晓他名字的人群里,警察的数字,远远大于普通老百姓。

    一溜的板刷平头,黑色紧身汗褂,仿美军陆战队迷彩长裤,脚蹬一双硬底高帮牛皮厚靴。左右肩臂各纹一头张牙舞爪的猛虎。腰上的皮带扣上,还斜挂着一把鞘子隐没在裤缝里的锋利匕首。

    这副打扮,也只有晚上他才敢穿着上街。换了白天,给他十个胆儿,郝虎也得在外面添上一件严严实实的外套。

    他实在是被警察抓怕了。昆明良好的治安,绝对不是吹出来的。

    怕归怕,可是郝虎还是烂脾气不改。仍然想做恶人。幻想着总有一天,自己能像某某大哥那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要女人有女人。。。。。。

    可惜,今天他遇到了比他更恶的恶人。

    酒吧满座身正常。郝虎也正是挑准这个时候才过来玩。不为别的,就为了很有面子地过去撵起原来的客人。在旁人眼中羡慕、佩服的目光中,大模大样地坐在那些被迫让出来的位子上。

    用行话说:这叫显摆。

    在赵天看来,这就是最愚蠢的没事儿找事儿。或者,简直就是自找麻烦。

    每个周末,郝虎都要在酒吧打架。通常情况下,只要一亮刀子,再晃晃胳膊上的纹身。对方都会忍气吞生饶着道走。这很是令他有种飘然的成就感。也就是这种时候,他才觉得:自己是真正的黑帮老大。

    忘了说一句:郝虎手下也有个“黑虎帮”。不过,人数少得可怜。连他这个帮主在内,林林总总只有六个人。而且,帮内成员多是被他硬逼着加入,随时可能离开那种。

    私下里,帮里的弟兄,都管郝虎叫“帮猪”。

    找位子挑架打,很讲究学问。

    带着昨天刚刚认识的新妞儿,郝虎很拽地走到正对舞池的吧台里。看准旁边保安刚刚走过,摆了个自认为很酷的架势。黑下脸来冲坐着的三名客人吼道:“滚起来,这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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