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三节 爱情白痴(第2/4页)  丐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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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走,就连爬,都成问题。

    “滚起来,老子手下,不养白吃干饭没用的猪!”

    刚刚在老板跟前丢尽面子的郝虎,混身火气正没处发。偏偏有人故意送到手边,哪里还有忍得住地道理。当下,环眼一睁,高高轮起斗大的拳头便要狠砸下来。

    “等等!这个人,暂时留下!”

    随着清楚却不是很大的声音,郝虎只觉得自己的手臂,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死死拉住。根本无法动弹。扭头望时,却见身穿红色侍应生马甲,神情平淡的赵天,已经走到了面前。

    “心诱”的一大好处,便是能够更深层次地察觉旁人的心思。当然,想要彻底了解他人的思维,仅靠初期“心诱”功法肯定不够。不过,从某些能够看穿的举动,辅以初步“心诱”,将旁人脑袋里的念头推敲猜测出大半。倒也不难。

    赵天能够感受到:这个外表普通,身材略显瘦弱的年轻人身上。正散发出一丝莫名的哀怨。

    愁,这是典型的愁绪。

    眼前人,显然不是酒场中的常客。几瓶啤酒下肚,已然醉得稀里糊涂。只是,看样子,他还没喝够。还在摇摇晃晃地,慢慢推开郝虎的胳膊。醉眼腥松地想要扑到桌前,拿起瓶子继续灌酒。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啊……”

    口中慢慢念叨着,赵天俯下身子抓起醉客的肩膀。转身朝向旁边不知所措的郝虎瞪了瞪眼:“去,把这小子带到我那儿。告诉容姐,就说是让他好好睡一觉。等明天。酒醒以后再说。”

    林飞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原来,喝酒竟然是如此痛快的一件事情。

    此前地他,不仅滴酒不沾。而且,就连稍微带有那么一点点酒精的饮料,也绝对不碰。因为,严厉的老爸,还有慈祥的老妈说了:“喝酒的,不是好孩子。”

    所以,长这么大,除了偶尔受伤在医院和酒精有过部分身体接触外。林飞对酒。完全免疫。

    他是一个典型的好孩子。更是在学校里,为老师所喜爱得不得了的学习尖子。

    他的人生信条很简单:爸妈老师不让做的事。坚决不做。唯有按照他们指定方向坚决走到底的路,才是唯一地正途。

    从小到大。林飞总共有过两个外号。

    爹妈老师叫他:“乖娃娃”。

    同学朋友叫他:“书呆子”。

    当然,除此而外,他还有着别的荣誉称号————“数学奥林匹克冠军”、“全国速算小能手”、“好苗子杯心算大赛冠军”等等。

    这是一个天才。不折不扣地数学天才。

    十二岁,就特招进入全国闻名的某大学数学系。不过两年时间,修完全部课程。十五岁,已经考上经济管理硕士生。无比耀眼地灿烂光环,旁人羡慕嫉妒的目光。一时间。统统聚集在这个懵憧的少年身上。

    谁也没有想到,本该四年念完,在人们心目中也应该提前毕业的林飞。区区一个经济类专业,却整整读了五年之久。

    原因很简单。他恋爱了。而且,非常失败。

    不,应该说。是惨败。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跟郝虎这种街头痞子混在一起?

    他只想喝酒。只要有酒喝,跟谁在一起都行。

    就这样。稀里糊涂莫名其妙上了郝虎的贼船。也在烂醉一场之后,在赵天姐弟俩的出租房里,一觉睡到了天亮。

    “醒了?”

    小乞丐的问话很简单。当然,也少不了随手递过地一碗白粥。

    闻言,林飞苦笑了揉了揉微红的双眼。

    醒?醒了,又能怎么样?若是能够一觉睡到死……那该多好!

    想归想,他还是伸手接过喷香扑鼻的粥碗。清亮的白米粥色,旁边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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