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端,听到一声颇为古怪的“哦!是俊伐地产啊……”
那语气,似乎很不屑,也带有几份莫名其妙的欢愉。
报案者很快发现:打110求助,根本没用。
警察不是没来,而是来得很晚。真的实在太晚。
从拿起电话报警,到闪烁警灯,涂装黑白相间的警车出现。其中需要的时间,绝对不会少于一个小时。有些时候,甚至更久。
一个小时……足够闹事者跑得连人毛都没影儿了。
很明显,警察在故意拖延。
没费太大的力气,吴峻已经从各方面汇聚的消息里,找到了问题的关键。烈士余珏的名字,也终于得以出现在“俊伐”高层管理者的案头。
警察,属于治安的维护者。在这个过程中,必不可少会牵涉到暴力因素。
有暴力,就有人身伤害。就会出现烈士。
可是,某一天,警察忽然发现:自己苦苦维护的对象,竟然反过来抢夺本该属于自己的利益。那种愤怒且绝望的心情。自然可想而知。俗话说:“兔子急了还要咬人”。
在赵天的暗中策划下,烈士余珏的故事,已经在这座城市的警察系统内部传得沸沸扬扬。加之整个派出所,包括所长王浩东在内的现身说法。几乎所有的基层干警,都已经对吴峻下属的“俊伐”集团。在不知不觉间,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敌意。
报警是吗?老子就是要故意拖延时间。
理由?很简单,路上塞车老子来不了。
有种,去上面告我啊!
你***“俊伐”不是仗着有钱乱吆喝人吗?那就让闹事儿地把所有工地全部砸烂!让你***公司彻底破产!
其实。如果这个时候,清楚状况的吴峻,能够主动退让一步。主动向王浩东及余珏的家人道歉。并且承诺赔偿一切相关损失。那么,事情的结局。也许不会太糟。
可是,心头的怒火与上位者的骄傲。都使得吴峻放不下面子,做出类似举动。
他总觉得,自己是社会的精英。属于掌握大量财富的那一小撮“上等人”。
如果世界非要以钱财的占有量多少为标准,将人类划分为三六九等。那么,自己无疑是距离金字塔尖端最为接近地“贵族”。
黑道的混混也好,白道地警察也好。在他看来。都是一帮口袋里没钱,又穷又横的渣子。
因此。他非常大胆,也极其危险地做出了最后地决定:不向任何一方妥协。不向任何人认错。反正老子有的是钱。想找麻烦是吗?老子奉陪到底————
不就区区一个烈士吗?烈你妈个逼。要是活着没死,也就是条又穷又酸又没钱的狗!
吴峻绝对不是那种狂妄至极的人物。
在他事业刚刚起步的那几年,他非常明白“隐忍”的道理。也能为了大局着想,主动放下尊严和所谓的脸面。给那些手握大权地人们,当牛做马。
人的心境,是会随着环境而改变的。
当他拥有越来越多的钱,掌握越来越丰厚利益的时候。忽然发现:权力。其实就那么回事儿。你有钱,就能买别人的命。牢牢捏在自己地手心。
他相信,就算没有那些该死的警察帮忙。一样能够摆平这件事。
老子有钱,老子怕谁?
不就是几个黑帮嘛!老子出钱请几倍的保安。看你们还能怎么折腾?
于是,黑帮与“俊伐”地冲突愈演愈烈。本该出面制止的警察,却乐得坐在旁边看热闹。
半个月后。事情的状况,已经发展得尤为严重。遭遇材料哄抢的工地,几乎连正常开工都做到。现场的公司保安。只能疲命于楼盘附近。驱赶身份不明的破坏者。但是,他们很快发现:自己的辛苦,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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