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瑾偷偷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心虚了虚,他咋觉得他这么像传销头头呢!
还好传销头头他未来媳妇给力,站出来发话了。
“大家安静一下,我们跟夏瑾早商量好了,夏瑾教我哥哥读书认字,我们萧家就给他准备饭食,打理屋子,自然,他的衣服,被褥也是由我来洗的。”
萧怜薇梗着脖子说完,脸都红成了番茄,垂在身侧的手指绞成一团。
夏瑾莞尔,怜薇总是能给他意外惊喜的。
瞧着柔柔弱弱,害羞腼腆,可是面对喜欢的人,又格外的勇敢。
整个人充满了矛盾感,却也让夏瑾更加欢喜感兴趣。
旁人听了萧怜薇的话,倒是没有反驳,只不过都冲着她挤眉弄眼,揶揄不已。
之后的日子,虽然夏公子言说不用他们准备他的饭食了,但是该有的心意还是不能少的,夏公子不是在萧家吃饭吗,他们就把东西送到萧家去。
其中村长家最富裕,十天半月会送过来一些猪肉,点心并其他吃食,村里其他人有时也会送一些自家做的特色小吃。
夏瑾吃的心满意足,这样惬意的日子,真是神仙来了也不换哪。
学堂里,夏瑾定的是学六休一,本来最初他想定学五休二的,不过村民反应太激烈,所以他不得已才调整的。
秋天不知不觉过去,冬日悄无声息的袭来。
系统那个抠门的,任凭夏瑾怎么软磨硬泡,除了那身青衫,说什么也不愿再给他冬衣了。
现在他身上外套的兔裘,兔子是萧家兄弟打的,特意选了毛色纯正的白兔,没有一丝杂质,剥了皮毛,村里妇人给他做的。
内里贴身穿的裌衣,是村民凑钱在镇上给他买的。
材质柔软,由上好的绢布所做,贴身穿着也不会硌着皮肤,村民们咬牙给他买了两套,方便换洗。
用村民的话说:本来没给夏公子交束脩就很过意不去了,连学堂用的笔墨纸砚也是夏公子想法子解决的,他们如果再不能为他做点事,会良心不安的。
因此,哪怕夏瑾不好意思,还是笑着接过了。
因为他知道他收下了这份贵重的礼物,村民才会开心,以后他们相处才会更融洽自然。
夏瑾想的没错,自从他手下那些衣物后,村里人待他更亲近了几分。
近几日,气温骤降,村里老人有风湿犯了,夏瑾前去医治,途中那些老人一直拉着他唠嗑,看完了还不让走,非让他吃顿便饭,能歇上一晚更好。
夏瑾对此也是哭笑不得。
明水村的冬天是没有雪的,如果不是气温降低了,远远看去,竟分不出秋与冬的。
夏瑾斜靠在树干上,三千青丝只用一根木簪子松松垮垮的束着,整个人随意又慵懒,波光潋滟的桃花眼里倏然倒映出一抹倩影儿,抿紧的唇微勾,随即温润舒朗的声音响起。
“怜薇。”
萧怜薇脚步顿了顿,弯弯的柳眉下,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一样娇艳欲滴。
每次听到夏瑾唤她名字时,总让她心跳加速。
从来没有人能将她的名字念得这般好听,好似裹了蜜糖一般。
夏日的清晨最是凉爽,夏瑾只披了件外衫就出门了。
这个时代什么都是天然的,鸟儿鸣叫,花草清香,山青水绿,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除了,眼前这个年龄与他相仿的青年。
青年只着一身洗的发白的长衫,是时下读书人常作的书生打扮,头上墨丝被一根木簪整整齐齐束于脑后,与夏瑾的凌乱随意截然相反。
青年面庞清俊,眼神明亮,一双凌厉的丹凤眼更添气势,整个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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