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文,大多时候挺顺溜,但偶而也有哭笑不得的时候。
菩提贝叶很不幸就遇到了two次。
第一次是初次传文,连传n次不过。
铁面无私严格把关的文字审核系统一再给出触目惊心的严厉警告:
“您(或你或作者,呵呵,吓得连称呼也没敢多看)的文章中有国家法律禁止的‘乳&交’字眼。”
菩提很不幸,读书不算太好,倒读成个大近视,白日可以带着隐形,晚上为了舒服省事多半是不带的。
惊慌之余,只好狼狈架上银框眼镜来回细找n次。
哭丧着脸喃喃自语道:“老天,救命啊,我可是连‘乳&交’是何物都不知,又如何会用此词?”
连喝数杯凉水,才好不容易冷静下来。
用搜索功能一搜,才知道,原来是‘水乳&交融’一词惹的事儿。
god,这个词可正儿八经是再正规不过的词,却被僵硬呆板的电脑扣上了‘违反国家法律’的大帽子。
呜呼哀哉!!
今日传文,再遇同样事情。
文中不幸出现了作为形容词的‘淫&乱’字眼。
再度被警告。
哭笑不得之余,写文记之。
突然想起平时的管理中,有时也要用着‘鸡蛋里头挑骨头’的一招,倒和的审文系统有点象。
是好是坏则要看具体是何事了。
不过的审文系统似乎是有点过于僵死了。
好在中国文字千变万化,此词通不过,换个词也就过了。
不知其他作者有无遇过同样的情况,呵呵。\');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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