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收拾了一天,宅子才有了些人住的样子。
杨清笳将带回来的书一本本拿出摆好,书架都塞满了,却仍旧剩了一箱放不下。
霁华见自家小姐岔着两条长腿蹲在地上整理书本的样子,不由叹了口气。
“才多大年纪就总叹气,这么老气横秋小心未老先衰。”杨清笳拿着巾帕轻轻拂去书本上的微尘。
“别人家小姐闺房中最多的一定是衣柜,咱们家最多的却是书柜,都把老爷房里的两个书柜用上了,还是放不下。”
“我明天上街再买一个书架,应该就够用了。”
“小姐该给自己买两套新衣服了,”霁华打开床上放着的瘪瘦行李包:“你看这款式都是几年前了的,而且小姐的衣服都太素了,不是黑的就是白的,现在孝期也过了,小姐还是得置办几件鲜亮的衣服。”
杨清笳擦好最后一本书,笑道:“也好,一直忙活着破案打官司,也是好久没上街逛逛了,明天你跟我一起出去吧。”
霁华闻言高兴地点了点头。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天子脚下,皇城气派。
当年杨清笳刚刚来到明朝,又逢杨家巨变,根本无暇好好一观这帝国京都,如今兜兜转转再度回到这里,周遭对于她而言,似乎都是那么新鲜。
顺天府的繁华是丰城县无法比拟的,自永乐帝迁都至此已近百年。
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这里是朱棣坚信的龙兴之地,也是大明王朝的心脏。
五湖四海之奇货皆汇此处,天南地北的俊才尽聚于此地。
霁华一路看东看西,兴奋地瞪圆了两个眼睛,反倒是杨清笳这个“外地人”淡定得很,拽着对方的袖子,免得被摩肩擦踵的人群冲散。
“小姐你看看这个!他能把糖做成兔子呢!还有这个,糖葫芦!”
杨清笳看着她眼巴巴的瞧着,心想果然是小孩子,就喜欢甜食,她掏出荷包买了一串糖葫芦递给她。
在丰城时,杨清笳就时常会给霁华买些零嘴儿,开始她还不敢要,不过后来霁华发现杨清笳确实是拿她当妹妹一样看待,这才暴露吃货的本性。
“小姐,你尝一个,可甜了!”
“我不爱吃这个,你自己吃吧,”杨清笳看她咬得嘎嘣嘎嘣响,嘱咐道:“今天不能再吃甜食了,回去好好刷牙,不然要得龋齿的。”
霁华知道她说的龋齿就是坏牙的意思,赶紧点了点头,嘴里嚼得可是一点没停,腮帮子圆鼓鼓的,活像只藏了食的松鼠。
二人走走停停,终于到了一家布庄。
掌柜瞧着年过五旬,却是个碎嘴,从料子到做工再到款式,说的天花乱坠,云山雾绕。
杨清笳从没见过这么“热情”的店家,为了让自己耳朵少遭一会儿罪,她只得在这家店选了两种布料,麻溜儿量好尺寸后脚底抹油。
从布庄出来,霁华又吵着去买了些胭脂水粉,二人这才打道回府。
路过一家文斋,门外竟围了密密麻麻一群人。
要知道,明朝可没有像现代一样普及义务教育,所以百姓文盲比率非常之高,除了一些世家公子或富庶家族的子弟,普通百姓很难有机会识字读书,而女子识字有学问的更是凤毛麟角。
缘于此,书斋这种地方平日里基本冷冷清清,今天如超市打折减价一般热闹倒是奇了。
杨清笳好奇得很,仗着自己身形瘦削,嘴里说着“抱歉”“让一让”三两下便挤了进去。
霁华见她游鱼一般灵活地钻进了人群中不见了踪迹,自己又被人群所阻无法进去找人,只得着急地一直外面喊小姐。
杨清笳伸头看,见绝大部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